第124節(第1/4 頁)
他們甚至願意就讓他們老兩口去!
只要能讓沈念償命,賠上他們的老命都是值得的!
但這還不是他們最氣的地方,最最生氣的是,他們家唯一的男丁,用來傳宗接代的趙修來,都被沈念害成這個樣子了,第三條腿沒了,四肢也盡斷再也無法復原,後半輩子只能躺在床上等死了的時候,他還被判刑了!
買賣兒童和意圖強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等數罪併罰,哪怕他現在癱瘓在床,也會由執行機關進行身體檢查,確定他符合執行條件後暫予監外執行!
不僅如此,因為買沈唸的那三萬塊錢,是趙修來的五個姐姐合力出的,甚至在其中牽線的還是趙帶弟的丈夫楊正攀。
所以作為這起買賣幼女案件裡的從犯們,他們也被判刑了。
雖然作為從犯,他們的最終刑罰並沒有多嚴重。至少在這種人口買賣案件中,如果對於原主那個被害死的受害者來講,他們被判處的這點刑罰可以說是微不足道的,但至少他們現在也被法律懲治了,不管怎麼說,都算是能給予原主的亡靈一點安慰了……同時,也能給附近的人敲響一個警鐘。
他們以為的父母之命,就可以強迫未成年女兒以收取嫁妝錢的方式出嫁,是會被判刑的。
當然,不僅是趙家的這一大家子被判了,沈唸的親生父親沈長偉一樣也沒能逃脫法律的制裁。
而報警後,趙家能得到什麼?
他們只能在趙修來和趙家父母的傷上面,以及被沈念放火燒了的房子,去找現在沈唸的監護人趙西英要到一定的賠償。
對於這些賠償,趙家肯定是想要一個天價的。
可是趙西英沒錢。
本來她跟沈長安之所以從雲南回來,就是因為沈長偉把家底輸沒了,趙西英拿著自己私藏下來為數不多的錢跑回的孃家,想要跟沈長偉把這個婚離了的。
所以別說所謂的賠償了,單就是趙修來和趙家父母的治療費,趙西英都是拿不出來的。至於趙家那被燒了的房子……抱歉,她也沒錢。
即便有政府出面干預,趙西英沒錢,那也是沒辦法的。
甚至連當初他們花錢買沈唸的三萬塊,他們都要不回來。
沈長偉說自己只給了沈念五百塊,其他的錢他都沒來得及花出去。但是錢確實是不見了,把整個屋子都翻遍了,也沒找到那剩下的兩萬九千五。
這筆錢就這麼的不翼而飛了。
於是兩家開始了長時期的扯皮。
第130章
沈念見到沈老太他們的時候,眼神閃過一絲訝異。
她沒有想過,在親眼目睹了自己打斷沈長偉雙腿之後,沈老太他們居然還會去申請,過來探視她。
“念念。”沈老太沒開口,是陪著沈老太以來的原主的姑姑沈長梅喊的她,“你在這裡過的好嗎?”
沈念笑了一下,“這裡很好。”
是真的很好,尤其是跟原主之前過的那種日子相對比。
至少在這裡,她可以接受教育,還不用像原主那樣小心翼翼的,唯恐不知道什麼時候就會被沈長偉暴打一頓,更不用再憂心會被賣掉了。
說起來是真的很可悲,到了最後,進了教育學校反而是對原主這一類被原生家庭所迫害的孩子的一種保護了。
但更可悲的是,在沈念看來,國家制定的未成年保護法是為了保護如原主這般弱小又無辜的孩童的。只可惜,迫害他們的物件卻有許多是來自於他們的親生父母,而在父母和子女的這種關係裡,幼小的子女天生就處於弱勢群體。
他們被彼此之間的身份所壓制,也因年紀太小,閱歷太少,導致大多數如原主這般的未成年孩童被親生父母所迫害的時候,他們無力去反抗,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