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節(第2/4 頁)
嵐,我還是薛斐呢!
孟嵐:……我真的是,你聽我解釋!
作者:不聽不聽!我跟你說,我騙子見得多了!滾滾滾!
於是孟嵐只好先聯絡了作者發表小說的網站老總。他曾經在某次活動上接過這個老總的名片。
那個作者的合約非常自由,版權在她自己手中,孟嵐才直接聯絡她。沒想到這位戒心這麼重,只能透過迂迴手段了。
那老總沉默了一會兒,說立刻給孟嵐答覆,然後讓那作者的責編立刻聯絡了那作者。
作者:……
作者:qaq!!!居然不是騙子!!!
編輯:……嗯,不是騙子,你差點錯過了和你最愛的愛豆的合作。
作者:我要去自殺謝罪!
編輯:……不用了,你還是快點聯絡他吧。
作者立刻屁顛屁顛的聯絡了孟嵐,開口就是一連串道歉。原來這作者前不久剛被騙過,還好及時發現了,所以這次她以為騙子換了個馬甲又來騙她了。
作者猛虎落地式道歉哭泣,表示只要藺昕想要,她白送,不要版權費,還能當免費編劇勞力,一切為了愛豆!藺昕能演她的男主角就成!她不差錢!
孟嵐心情很複雜。
怎麼又是一個不差錢的。
孟嵐:“……不,公事公辦,我們還是談談價格吧,我先說說我們的心理價位,你可以和家人商量一下。”
☆、
在談版權費的時候, 作者一個勁兒的壓價, 孟嵐一個勁兒的提高價格,作者哭訴要價太高會被昕粉開除粉籍, 孟嵐嘆息給錢太低會被人說藺昕坑粉絲,兩人你來我往很久,才敲定了一個合適的價位。
孟嵐覺得比漫天要價的作者更要命。作者漫天要價他可以選擇其他的, 這作者使勁壓價他卻要考慮不能造成壞影響, 反而不敢給價太低。
那位作者在商量好價格之後非常痛苦, 她覺得自己對藺昕的“愛情”受到了金錢的玷汙。
這位作者向父母坦訴了心中的痛苦,她的父母抿了一口清茶, 淡定到:“這有什麼為難的。你再加點錢, 投進藺昕電影裡不就成了?雖然一個小成本電影藺昕肯定不差錢,但這不是錢的問題, 是心意嘛。”
作者立刻醍醐灌頂,將自己收到的版權費增加了一倍, 投給了藺昕的電影,表示自己小說改編的電影,她也應該盡一份力。
如此冠冕堂皇的理由, 孟嵐想不到理由拒絕。
他看著那位作者亮閃閃的眼神, 於心不忍,心想要不要把藺昕約出來, 和這個粉絲吃頓飯。但是這樣好像有一種賣藺昕參加飯局的感覺。
十分為難的孟嵐徵求了藺昕的意見,藺昕笑道:“我作為版權購買方,和版權方聊個天吃個飯很正常。那姑娘如果有空, 我很樂意。”
孟嵐覺得言之有理,於是聯絡了那作者,然而被那作者言辭拒絕了。
“我投資只是因為那是我的小說,和藺昕沒關係。”作者很憤怒,“請不要用這種小事挾持我的愛豆!我的愛豆才不能因為錢接受這種無謂的邀請!孟大哥,你作為經紀人,應該保護好藺小昕!”
孟嵐:“???”
作者道:“等電影開拍之後,我也是能見到藺小昕的。那之前,我絕對不能和藺小昕見面,不然被媒體亂寫,說藺小昕利用偶像身份坑粉絲的版權費怎麼辦?我要杜絕一切可能給藺小昕名聲抹黑的行為。”
孟嵐:“……好吧,我知道了。”
你想太多,媒體都知道藺昕錢不少,心眼又直,不可能做坑粉絲錢的事……算了,粉絲對藺昕的拳拳愛護之心,他接受就好了,不需要解釋這麼多。
藺昕聽說之後,也十分感激這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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