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夥過日子[七零] 第421節(第1/2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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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佳人原來竟是她!》
《一件衣服引發的血案!》
《京城驚現香港設計大師作品!》
……
可她知道發不了啊,所以只能規規矩矩地寫了“恭賀”兩個字。
然後寫下了幾月幾日服裝店的名稱、具體地址開業大吉。
這就沒什麼技術含量了,最後是王婆賣瓜,寫的是由香港著名設計師設計,緊隨世界潮流,引領京城風尚,反正就現在也沒有廣告法,牛逼還不會吹麼。
必須把牛都吹到天上去。
林小紅將寫好的紙遞了過去,“老公你看看,就這麼點兒內容,不發正版面兒,放夾縫也是可以的。你到時候好好和他們領導說說,報社的職工也是要吃飯的,也想要福利,多些進賬也是好的,咱們是正規服裝廠,讓他們儘管放心。”
李愛國正看到“由香港設計大師設計”,嘴角抽抽,“這麼寫,真要上報紙了好嗎?”
去哪找的香港設計師,倒是有一些香港舊畫報。
林小紅不以為意,“能有什麼事兒啊,到時候你就跟他們說咱們掛靠在京大,透過京大的人脈聯絡到了香港那邊,他還真查咋滴。再說那些衣服不漂亮麼,跟你說,我的眼光不比那些香港設計大師差。”
就這麼有自信。
她看畫報找靈感是不想自己太超前啊!
作者有話說:
晚安。
三天一晃而過, 佳人服裝雙雙肚子太大了, 林小紅沒敢讓來, 怕開業亂糟糟, 再給碰了。
之後李愛國的幾位朋友也圍著他們兩夫妻恭喜著。
一時之間屋裡很是熱鬧。
“你們是賣衣服噠!”一個看熱鬧的大娘膽子比較大, 在門口探著頭, 半個身子都進來了。
林小紅知道這是看熱鬧的, 還是熱情的迎了上去, “大娘進來看, 可以考慮給閨女、兒媳婦買一身。”
大娘扭頭衝身後喊去, “進來啊,讓進!”
林小紅嘴角抽抽。
羅晨低聲對李愛國說道,“愛國,來客人了,我就不添亂了,先回去了。”
李愛國哪裡能讓走,“羅哥可不能走,再待一會咱們就去飯店吃飯去。”
朋友來捧場,咋滴也得供頓飯啊。
羅晨看著進屋的老頭、老太太,“愛國,咱也不是外人,這頓飯日後再吃,這是賣女裝的,我們一群大老爺們在這也不方便。”
見他執意要走,李愛國只能約下次,將人送走。
之後是建寧、小木匠還有李愛國那幾個朋友也都先後告辭了。
就剩下了孟陽和花大偉了。
孟陽現在屬於這家店鋪的管理者之一,他自然是不能走的。
他現在已經搬到三樓了,他的辦公室也在樓房。
倉庫、裁剪也在三樓。
包括那五位嫂子過來交衣服取布料都在三樓。
所以他沒哪走的。
花大偉為何沒走就只有他自己知道了。
林小紅將幾個孩子攆到樓上玩去了,她和路青青一起招待幾位大娘、大爺,回答她們的問題。
“大娘,這件襯衫是由香港設計大師設計的,是的確良的,非常的有型…價格是十八塊五。”
大娘a以為自己聽錯了,“多少?”
林小紅耐心回答,“十八塊五。”
大娘a艾瑪一聲,“這也太貴了。百貨商店一件的確良襯衫最多十二三塊。”
林小紅微笑解釋,“不一樣的,我們有設計費的,而且穿身上效果也不一樣,一分錢一分貨。”
大娘a扭頭拉著大娘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