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節(第1/3 頁)
不過這對熊小時來說沒什麼用,她這一整天裡,發現的最有用的資訊就只有兩個。
第一,鄭輝身高176cm,體重61kg,身型和孫茂遠的幾乎一致,就連左眼眉尾也都長著一顆痣。雖然單看證件照,兩個人長得並不像,但如果戴上帽子口罩,再有意地隱瞞和模仿,只要不是湊得很近,真的有可能把他們弄混。
第二,5月1日,何閱拍下孫茂遠的準確時間是深夜的23點48分。
雖然何閱不肯告訴她拍照的具體地點,但他卻很肯定地透露,從他拍照的這個地方到被害人劉戈的家,即使道路順暢、用最快的車速趕路,也需要1個小時以上。
而有監控顯示,劉戈回在家途中拎著宵夜走出她家樓下便利店的時間是23點22分。
按照刑偵局分析,兇手是尾隨她回家並將她殺害,那兇手作案的時間,絕對不會超過23點22分太久。
23點48分,孫茂遠還在一個需要至少一小時車程才能趕來的地方,他有可能尾隨22分就已經到了自己家樓下的劉戈、並趕在她進門時將她劫持嗎?
……
週一的早上,天剛亮,熊小時就帶著她整理好的資料,趕到了辦公室。
但沒想到辦公室裡有人已經到了。
方老師對著電話,愁容滿面。
“嬸孃,你不是說你是第一次到城裡來嗎?”
”是刑偵局的探員都調查出來了,3月和4月,你都來過。”
“……是,我知道你有些話,你不想對探員他們說……哎,對對對,他們認為茂遠是兇手、要把茂遠關進牢,是壞人,但我是茂遠的辯護律師,我是要救茂遠的,你瞞著我,對救茂遠一點好處都沒有。你看,現在咱們多被動……”
“你先別哭,不是說就沒有希望了……”
注意到熊小時拿著資料夾,像是有話要說,他邊應對著電話,邊朝她招了招手。
熊小時輕輕地小跑過去,放低聲音:“我有新的發現,但還需要先跟孫茂遠核實一下。您能帶我去一趟看守所嗎?”
看他還在反應,她強調:“很重要。也許能挖出他的不在場證明。”
她拿出資料夾想和給他看,但電話裡的孫母還在絮叨著說話。
方政本來就不是同時能做兩件事的人,這一會兒就讓他有點手忙腳亂。
他捂住話筒,小聲對熊小時說:我今天不能去看守所,我約了證人見面。拖了好幾天,好不容易終於能見到,我一定得去。”
說完,他看了看田桃和老周空著的椅子。
辦公室裡的律師都沒來……
這時,電話裡又傳出了哭聲。
方政只能慌張地收回注意力:“嬸孃,我在聽。”
……
電話又打了10多分鐘,b1層的電梯開了幾次,但只有幾個其他部門到倉庫搬資料的律師,刑事辦公室的門始終沒被開啟。
看著熊小時還在等,方政再次捂住話筒。
“你去。”
他開啟抽屜,“帶著你的律師執業證,這是律所的證明,這是委託書。我怕出現後期人手不足的情況,就把你寫在委託書上了。”
熊小時接過檔案,少有的措手不及:“可我只是律師助理……”
“接這個案子前,我請示過主任,這也是他提議的。咱們部門對這些,”方政想了好半天形容詞,最後憋出一句,“不講究。”
熊小時看著手裡的《律師事務所會見證明》,真的光明正大蓋了律所的章。
這都是什麼時候的事?
她還想再和方政說幾句,但他已經不再理她,專心地繼續和孫母通話。
“哎,對,你能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