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節(第1/3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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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上樓前方老師特意囑咐了她, 說當事人是個年紀不大的小女孩, 所以一會兒上樓見面以後,和當事人同樣是女孩的熊小時要多和當事人交流。
於是她只能硬著頭皮:“你先別急。”
熊小時不著痕跡地收回手, 摸著自己被扎出紅色凹痕的手心:“你是說, 你之所以在事故發生後沒有將被害人送到醫院,是因為何巍朋告訴你, 被害人已經死了?”
“對!”
“但我聽劉先生的意思,你是想徹底翻供,說自己並不是肇事司機。”
“對!”
“………………”
哪裡對了?!!!
熊小時決定調整節奏:“我們坐下來從頭說吧。”
等坐下來, 她趕緊搶在劉恬臻之前開口:“開車的不是你,那是誰?”
“就是何巍朋那個畜生!”
劉恬臻像是憋了一肚子的憤恨,一開口就剎不住。
“車是我爸買給我的成年禮物,是我看他上班太遠,所以才讓他用!”
熊小時對照著她做的筆記。
沒錯,刑偵局已查實,肇事車白色奧迪、車牌號熊a59817的車主就是劉恬臻。
“那天晚上,他說他在醫院加班, 我就在家裡看著電視劇通宵等他。後來,他給家裡打了電話,說他在薔薇大學的後山開車撞了人,讓我過去。”
看到熊小時在本子上劃了幾筆,劉恬臻停下聲音,問:“你在寫什麼?”
“我在記你說的話。”
熊小時把她的本子遞給她看。上面非常顯眼地寫了四個大字:
【核實電話】
她解釋:“如果你翻供後說的也能夠邏輯成立、符合事實,那我們就可以想辦法推翻你之前自首時說的話。比如你剛才提到的那通電話,我就要去核實一下,拿到他確實給你打過電話的證據。”
她問:“你還記得他具體是幾點給你打的電話嗎?”
“我知道!”劉恬臻拿出她貼著閃亮骷髏頭的黑色電腦。
“我想到你們可能要我回答這個問題,特意想了好久。”
她開啟影片軟體,點開一個最近大火的電視劇。
“這是我正在追的電視劇,每週四0點更新,那天我也是快到0點就開始守著電腦,一刷到更新馬上就看,他打來電話的時候,我剛看到片尾。一集的時長是2個小時,所以他來電話的時間應該就是凌晨2點!”
熊小時認真地記了下來。
這完全顛覆了劉恬臻之前自首時的說辭。
按她現在翻供的說法,車禍發生的時間是2點左右,而自首時,她卻清楚準確地說她撞人的時間是2點47分。
中間相隔了40多分鐘。
但由於案發地在偏僻的學校後山,附近很大範圍內都沒有監控,肇事車輛上也沒有任何的行車記錄裝置,再加上被害人不是當場死亡、具體的受傷時間無法確定,如果不是劉恬臻自己承認她肇事的時間是2點47分,那刑偵局到現在也拿不出肇事的準確時間。
所以,無論是2點還是2點47分,都有可能是車禍真正發生的時間,也都有可能不是。
刑偵局查不出來,熊小時更查不出來。
“然後呢?”熊小時記好,接著問。
“然後我就照他說的,打車到了後山路口,跑去見他。”
“打車?計程車?”
看到劉恬臻點頭,熊小時立刻追問:“你對你打的這輛計程車或者司機有什麼印象?”
這個有用!
徹底翻供要想成立,首先就是要讓她翻供的全部內容都得到查實。既然劉恬臻現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