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節(第2/3 頁)
手指上。
那麼,以這個推測為基準推斷下去…………
林京的手指出了問題導致打卡失敗,接著他臨時改變了等王同給他帶早飯的計劃, 離開研究所,去健康大藥房買了一盒創可貼。
手指出了問題。
打卡失敗。
創可貼。
這些能得出的結論似乎只有一個:他的左手拇指上出現了傷口,嚴重到不能透過打卡器的指紋識別,並且還需要貼上創可貼才行。
如果這是事實,那麼在案發現場留下的,應該是一個有著破損痕跡的指紋,而不是一個完整的、沒有任何傷痕的指紋。
熊小時在本子上粗略地把她想法裡的重點寫下來。
但剛寫完,她就又發現了一個問題。
她用筆點了點鼻尖。
想推翻血指印這個證據, 需要的是證明破損指紋從3月5日早上到3月6日凌晨這段時間都存在。
不然光找到3月5日早上受傷的證據,對方一句“說不定他手指上的傷很輕,到作案時就好了”,就能把這項證據打回來。
她停下筆,問王同:“你還記得林京在3月5日那天有沒有貼創可貼嗎?”
王同很認真地捂著腦門地想了,但最後還是搖頭:“我不記得了……”
也是,那天到現在已經三個多月了。何況兇案事發前,3月5日也只是一個普通的日子,要是記得那點小細節才反常。
啊。
熊小時突然想起來一件事!
她緊張地馬上從包裡拿出還沒來得及細看的刑偵總局的調查資料,翻到最初林京在被刑偵總局帶回接受調查時被探員採集到的他的指紋。
左手拇指的掃描圖……
左手拇指……
在這!
熊小時定睛看去。
明明就有一條明顯的傷痕!!!
她鬆了一大口氣。
這樣至少她就不用再找案發後那條傷痕依舊存在的證據了!
o(*////▽////*)q!
鬆了鬆一直緊繃著的後背,熊小時又翻了翻調查資料。
雖然當時做了指紋採集,掃描圖上的傷痕也很明顯,但這一點並沒有得到重視,他們只是按流程做出了林京的指紋和現場留下的血指印match的結論。
不過這也不能說事重案二組的問題,誰叫林京那麼早就認罪了。嫌疑人都認罪了,誰還會再去調查?只能說是接到這個案子的她倒黴。
熊小時:心裡苦。tat
但不管怎麼說,案子到現在,終於有了光亮。
現在,她已經找到了2017年3月6日林京指紋上有傷痕的證據,但由於這也可以被說成是他在犯罪時或犯罪後受的傷,所以,她需要做的,就是證明這個傷口在3月5日的早上就已經存在。
一個3月5日早到3月6日晚都存在的傷口,不可能在3月5日的深夜突然消失,也就不可能在案發現場了留下一個完整的手指印。這個證據如果能拿出來,法院絕對會讓這個案子得到重申的機會。
但她要怎麼證明傷口3月5日早上就存在呢?
林京與王同交流的微信裡只提到了打卡失敗……
那研究所打卡時監控的錄影裡,會不會有林京打卡失敗時發現傷口的判斷?
就在她還在琢磨的時候,她的手機突然響了,來電顯示是個陌生的號碼。
熊小時接起來才知道,打電話來的原來是方老師的妻子,她剛從外地趕回來,要到她家去接樂樂。
按照時間四象限來劃分,這就是“不重要但最緊急”的事!熊小時只能趕快跟王同說句“以後再聯絡”,然後收拾好包就往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