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節(第3/3 頁)
生時代組織了校園霸凌、欺負同學,最後被劉先生用錢買平。
馬賽克臉部的被欺凌同學的採訪影片、還有好多學生附和佐證的話,都被髮了出來。
一個“仗著家裡有錢就為非作歹、目無法紀”的不良少女形象可以說是深入人心了。
真的是一點都不省心!!!
接著看下去,還有一些更加無關、純屬殃及池魚的話題。
比如——
#劉恬臻律師#
#劉恬臻律師道德#
#劉恬臻律師去死#
…………
去死,會不會太激進了?
熊小時這會兒也顧不上替別人難過或發愁了,她扭頭看向湊過來和她一起看手機的何閱。
“案子雖然變麻煩了,但我應該沒事吧?”
她心裡忐忑地tutututu的,但還是自我安慰著說:“先不說案子的是非對錯,現在的人都很理智,應該知道律師只是盡職盡責而已……”
是的,她討厭刑辯律師,除了風險大、時間長、賺錢少、出力可能不討好等原因以外,還有一個重要的原因——
危險。
因為官司動不動就涉及到人命,律師累掉半條命,搞不好最後還要被人人喊打。
她就知道有一個律師,就因為幫一個殺人犯免除了死刑,車被砸了、房子被塗了、孩子在學校被欺負了,雖然作為律師,他的職業生涯升到了新的高度,可是在很長的一段時間裡,世俗對他的眼光都讓他和他的家人感到寒冰徹骨。
熊小時倒不是畏懼這些,想要成功,總要付出。
不管是多窮兇極惡的罪犯,都有聘請律師的權利,那律師自然就可以接手他們的案子。
至於善良?正義?
老周倒是正義了,不是把重罪犯罵得狗血淋頭丟了工作,就是看完卷宗認定當事人是兇手以後撒手不幹。可你看他這一輩子,也沒在正義的道路上真有什麼建樹。
刑辯律師這輩子,總歸逃避不了幫壞人維護權益這件事,做與不做,無非是看在權衡利益後做出的取捨是什麼罷了。
這些,她都明白。
但是!問題是!
她根本就不想要做刑辯律師!!!
這完全就是無妄之災!!!
咕嘟咕嘟一口氣把何閱遞過來的奶茶喝掉一半,心裡的火氣才降了一點,結果旁邊坐著的一對情侶中的女朋友看著手機,突然冒出一句:“這劉恬臻的律師是畜生吧?!”
“咳咳咳咳咳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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