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節(第2/3 頁)
她記起來了!
這人是威風堂網咖的店員,當初劉凱明的地址還是他給的呢。
對方是幫過她大忙的人,熊小時馬上熱情起來:“我當然記得,你有什麼事情嗎?”
“我們老闆,出事了tat“
也是這個電話打的時間巧,熊小時現在正站在一個分岔路口,往左走幾分鐘就能到家,而往右走,幾分鐘就能到威風堂網咖。
想起曾經受到過的幫助,她本來已經往左邁了的腳步收了回來,朝右邊走去。
“我正好快到你們網咖,有事見面說吧。”
……
幾分鐘後,威風堂網咖。
網咖所有打工的人全都站在門口,翹首。
終於,看到熊小時走近,他們一個個就跟看到了主心骨似的,激動得互相告訴:
“她就是救了茂遠的律師小姐!”
“我知道!她特別厲害!”
“老闆有救了!有救了!”
……
緊接著,熊小時就被一群虎背熊腰、滿身紋身的大漢圍了上來。
那個跟她聯絡的店員趕緊擠進來向她解釋:“律師小姐,你不知道,你是我們這條街的名人,多少人犯了事以後想賄賂我拿到你的聯絡方式,我都沒給!”
熊小時看看四周,大漢們,密不透風。
她一下子緊張起來,非常謹慎的小聲問:“你們老闆,怎麼了?”
“我們老闆,他被人舉報攜帶管制刀具,剛剛被刑偵總局治安隊的人帶走了tat”
他滿臉擔憂,“他會不會要坐牢?他要是坐牢坐上好幾年,我們這些兄弟怎麼辦?”
大花臂:tat
鼻環男:tat
綠毛哥:tatugliness arrangement
熊小時:“…………管制刀具,是什麼?”
店員抬手向店門一指,兩個擋住視線的大漢立馬讓開。
熊小時回憶幾秒。
門口插著的大砍刀不見了。
“那個刀,是真刀?????”
“當然是真的,可鋒利了,切西瓜一刀到底!”
作為親眼見過那柄大砍刀的人,熊小時覺得,治安隊的這個處罰非常合情合理了!!!
她還以為那是沒開刃的裝飾刀…………
誰會把那麼長的一柄開了刃的砍刀就那麼大剌剌地擺在街上啊?!!
她儘量控制住情緒,安撫他們:“我覺得你們不用擔心,按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二條說的,非法攜帶槍支、彈藥或者弩、匕首等國家規定的管制器具的,處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所以你們老闆這種情況,最多就拘留幾天,罰點錢,很快就能出來了,不會被關起來坐牢的。”
她這樣一說,所有人都鬆了一口氣,很快就商量起要不要給老闆送牙刷了。
店員邊感激她邊說:“我們老闆人真的很好,他對我們每個人都有恩情,他如果出了事,我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tat……”
熊小時只能不停點頭。
她對這家老闆的印象也相當好。
當初孫茂遠走投無路,就是那位老闆收留了他,還借了不少錢給他媽媽治病。相當義氣了。
但那個大砍刀實在是…………
“我聽說老闆出事了???”
正說著,孫茂遠臉煞白地跑過來,汗把灰色的t恤全打溼了。
認出熊小時,他先是震驚了一瞬,接著又是羞愧又是感激,手足無措地慌張了好一會兒,最後用力向她鞠了個躬。
“茂遠哥,不用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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