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節(第2/3 頁)
說,她2點接到電話後出門打了出租,那首先,就要找到那輛出租!
可劉恬臻卻搖了頭:“我當時太慌了,哪有心思注意車和司機?”
熊小時並不氣餒,她問明瞭打車的地點,然後在【計程車、5月11日凌晨2點、石榴石小區】後面用紅筆芯標註了一個超級大的【找!!!】。
寫完,她表示:“你繼續。”
“我見到他以後,他很慌,我更慌,所以他說什麼我都信了,他讓我做什麼我都答應了。”
回憶湧起,劉恬臻的面容充滿了扭曲的咬牙切齒。
“他說他把人撞死了,他求我,讓我替他自首,說我爸有錢,如果知道這件事是我做的,我爸肯定會出錢幫我擺平,我們兩個人都可以安然無恙。可如果被抓的人是他,他交不出賠償金,一定會被判刑。我覺得他說的有道理,就照他說的,上了車,把車開走、開回了家。”
這點和刑偵局的調查也完全相符——
11日凌晨3點08分,在離案發現場不遠的一家加油站裡,一輛車牌號為熊a59817的白色奧迪開進了加油站,要求加油。據加油站的工作人員確定,開車的司機就是劉恬臻。
“我自首時說的話,也都是他教的,他逼著我重複了很多遍,直到肯定我不會說錯,才帶著我去了交警大隊。我那個時候,是真心地相信他,真心地想要替他頂罪,我覺得自己特別偉大,我覺得自己是個英雄。”
“可是,我後來才知道,被撞的那個人,當時沒有死。“
”他曾經閒聊跟我說過,他們醫院有一個病人,出了車禍,被人撞了,成了植物人,治不好,每天都要花大筆的錢才能維持生命。我覺得這個病人很可憐,可是他卻說,是肇事者倒黴,如果被撞的人當場死了,不過是一次性賠錢了事,可他偏偏沒死,後續的這些無底洞的治療費,全都要肇事者掏,‘倒不如死了好’。我那個時候,雖然覺得他說的不對,但我想,他只是說說,只是說說,沒什麼。”
“可是當我在看守所聽到被他撞的那個人不是當場死亡,而是因為救治不及才死,我就知道了,是他乾的,他能幹得出來。我太瞭解他了……”
劉恬臻仰著臉,表情依舊猙獰,但一道黑色的水痕卻順著的眼眶裡流了下來。
她的情緒終於控制不住,開閘般地宣洩了出來。
“他是個醫生!是醫院急診的醫生!人是死了還是活著,他怎麼可能不知道?!”
“他不小心撞死了人,那只是不小心,他並不是一個殺人犯,我願意替他頂罪!可他不是,他就是個殺人犯!”
“我可以為一個不小心犯了錯誤的人頂罪,但我絕不會為了一個殺人犯頂罪!”
”你們一定要幫我把他送進監獄!緩行?他根本不配!!!”
……
溝通到這裡就再也無法進行,直到走到家門口,劉恬臻撕心裂肺的聲音還回響在熊小時的耳邊。
愛你的時候,為你送命的勇氣都有,但當發現了你的真面目,湧現的恨也十分強烈,恨不得一口把你的血肉都撕扯下來嚼個稀碎。
熊小時這輩子所有強烈的情感早早得就耗盡了,實在不能理解這種為了愛情失去理智的心態。她只希望能遇到一個理性的當事人,能好好的把利弊關係聽進去,配合著律師進行每一步工作。
就這麼點心願,怎麼實現起來那麼難?
這樣下去,她到今年年底,還有贏的希望嗎?
最要命的是,和方老師分開前,他一句“劉恬臻因為何巍朋的緣故,對男性不是很信任,儘量由你跟她溝通”,完全把和當事人溝通這件事推給了熊小時。
………………
啊。
生無可戀。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