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節(第2/3 頁)
熊小時想了想:“老師,我能跟您一起見一見證人嗎?”
得到方政的同意後,她從揹包裡拿出電腦,一陣操作後,跑去小區的便利店列印了幾張照片。
……
半個小時後,證人回來了。
和他攀談著,幾個人到了小區裡的一家咖啡店。
熊小時買好咖啡回來,方老師已經把問題問得差不多了,但看起來沒有太大的收穫。
方政接過咖啡,示意熊小時也問一問。於是她從包裡拿出了一小沓照片,一張一張鋪在了桌子上。
這是她上網搜到的幾個男人的側臉照片。
她透過軟體用帽子和口罩的圖案把他們的臉部分遮住,並在他們的眉尾加了一顆痣,還原出證人遇到嫌疑人時真實看到的樣子。
當然,痣的位置都不完全相同,有的高,有的低,有的靠內偏向眉心,有的靠外偏向眉尾,但打眼看上去,實在很難分辨。
證人也在很長時間的辨認後,推開了照片。
“這些照片都太像了,你不給我真人照,我實在認不出來。而且,過去的時間太久。我去刑偵總局指認的那天,記得很清楚,所以一下就認出來了。”
“可是,您當時見到的,不就是這樣的側臉嗎?”熊小時語氣輕柔地試探著問,“我看過您的證詞了,您說那個人當時是戴著這樣的帽子和口罩的。如果從這些和當時差不多裝扮的照片中您找不出嫌疑人,那您到底是靠什麼認出他的呢?只是因為眉毛上有一顆痣嗎?”
證人喝了幾口咖啡,眉毛擰了起來。
他思考了一會兒,遲疑道:“但是後來探員也說了,他們在案發現場發現了他的頭髮。”
熊小時:“這和您的證詞是兩回事。您要說的一定是您親眼看到的情況,不能根據刑偵局方面的話先入為主地做判斷。”
證人開始動搖。
他重新仔細地看著那些照片,但直到最後離開,都沒能找出孫茂遠。
這其實是個好訊息,但方政還是憂心忡忡。
“你給他看的那些照片,都不是真人的照片,那些痣,是後來做上去的。”
他告訴熊小時:“你這樣,只能說明他對照片的指認也許不夠嚴謹,但不能說明證人的證詞有任何問題。他在案發的第一時間就說看到了一個眉尾有痣、身高175左右的瘦削男人從樓下經過,那個男人的身上有血,血蹭到了他的衣服上,且經過化驗,血就是被害人的。而他說出那番話的時候,是在刑偵局檢測出毛髮的dna屬於茂遠以前。所以,證詞並不存在先入為主。”
熊小時:“眉尾有痣、身高175、偏瘦,這三個特徵也許沒錯。但如果,我是說如果,現實中真的有一個和他身形相仿、眉尾差不多位置也有痣的男人,並且當那個男人帶上口罩和帽子後,和孫茂遠非常相像,不仔細看,很難將兩個人分清……”
她越說,越覺得自己的猜測有道理!她真的知道有這樣一個人的存在!
“那……茂遠的頭髮為什麼出現在案發現場?”
方老師的一句話,就把熊小時激動起來的情緒壓了下去。
對,毛髮的出現才是一切的關鍵。
就是因為解釋不了毛髮出現的原因,她才把做無罪辯護的重點放在了“疑罪從無”上。只要檢察官提出的證據鏈中有一個環節是存在疑問的,他們就不能草率地將孫茂遠判刑。
可現在,對於刑偵局查出的所有證據,她都沒辦法拿出有力的證據來做出懷疑。
她到底該怎麼辦?
……
“什麼怎麼辦?去找兇手啊,你的當事人不都說了嗎?”
傍晚,熊小時剛走到家門口,鑰匙還沒從包裡掏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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