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節(第2/3 頁)
她猶豫了一下,把手慢慢地伸向它,緊接著,辛巴就把它毛茸茸的大爪子搭到了熊小時的小手心裡。
辛巴:握手!
熊小時:握手!
o(*////▽////*)q
手感超級棒!
寫完這幾個字,何閱轉過身,一人一狗正在玩握手玩得不亦樂乎。
他冷眼把白板筆的筆蓋丟過去,精準地砸在了熊小時的腦袋上。
“口供中,劉恬臻先是說,她會在深夜出現在薔薇大學後山,是因為她想要到薔薇大學旁邊薔薇酒店。她的一個朋友當天生日,當時正在酒店內慶祝,她沒有通知對方地半夜過去,就是想給她一個驚喜。這件事已經得到了核實。”
他說著,把這段話的要點記在了【自首口供】下。
熊小時拿出資料,對照著看。
確實如此。
那個朋友表示,她告訴過劉恬臻她過生日的地點和時間,正是薔薇酒店和5月11日,生日派對會從0點開始,一直到早上6點才散場。雖然劉恬臻當時回覆過說她不去,但用“想要給朋友一個驚喜”解釋,倒也說得過去。
何閱:“而照她新的說法,開車出現在薔薇大學後山的是何巍朋。”
他走到白板牆【翻供】的那邊,。
“可何巍朋出現的原因,我問過劉恬臻,她說她不知道。”
他邊說邊寫:出現原因不明。
熊小時小學生一樣仰著臉坐在白板牆前,表情十分認真,連頭髮上還掛著一個筆帽都忘了。
因為是臨時得知翻供的訊息,所以在見到劉恬臻以後,她提出的問題都十分混亂,除了知道肇事司機是何巍朋以外,有用的資訊幾乎沒獲得多少。
像何閱這種把口供剖碎了一點點對比著分析的方式,對她來說實在太有用了!比如現在,她就知道,哦,我該去查為什麼何巍朋半夜會在大學後山了。
合作果然是對的!
“自首中她接著又說,她以為那條路上不會有人,就開了快車,導致看到人時剎車不及,最終把人撞飛,車禍發生的時間是2點47分。而除了2點47分這個時間,其他的車禍細節都經過了核實,均沒有問題。”
“至於2點47分這個時間……”
他挑起眉毛拖著腔調,架勢做的十足十。
熊小時頓時睜大眼睛豎起耳朵!
難道說你查出來……
何閱:“我目前也核實不了。”
呸!
熊小時把掛在頭髮上的筆蓋一把扯了下來。
“但是,我查出了另一件事。”
熊小時聽到,又把差點丟向何閱的筆蓋收了回去。
“按照劉恬臻翻供的說法,她自首時供述的2點47分並不是車禍發生的時間,而是她接到何巍朋電話後趕到大學後山的時間。何巍朋讓她在自首時把車禍事件改成2點47分,目的就是當刑偵總局以2點47分作為車禍時間核查時,能夠完美的與現實對應。”
熊小時思考著點頭:“對,因為2點47分劉恬臻確實就站在案發現場,這就是事實,查不出紕漏。”
“所以,我查到了從石榴石小區門口到案發地點的薔薇大學後山總共有12條路線可以走,需要的最短時間在40到50分鐘之間。”
他想收起筆,卻發現筆蓋不在,只能走到熊小時跟前,開始邊說邊摳她握在手心裡的筆蓋,“因此,劉恬臻在凌晨2點接到了何巍朋的電話,在2點47分趕到薔薇大學後山,這個事實在時間上也可以成立。只要……”
”只要我們能找到事實證據!”
一直派不上用場只能聽的熊小時終於有了能提供的資訊,她藉著激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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