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節(第2/3 頁)
樣想就對了。所以當初到底……”
……
直到走出律所大門,經過鴿子雕塑,熊小時還有些回不過神。
不是沒聽說過有執業證在手的律師助理拿著委託書直接替律師上庭的事,但這可是關係到人命的刑事案子!她也還是一個在這個領域0經驗的純新手!
主任提議?
怕不是瘋了吧?
作者有話要說: 還是先來感謝贊助商~
上章的沙發小天使是 詩詩nano!希望你的智齒能早日不痛。
第18章
18
心裡吐槽歸吐槽,熊小時的動作卻是一刻都不敢停。
為了抓緊時間,她甚至還咬著牙打了輛計程車,從坐上車的那一刻起心就在滴血。
好在打車的錢沒白花——不知道是不是因為週末不能會見的緣故,今天排隊見當事人的律師特別多,她趕到的時候才剛過8點不久,前面就已經有三個律師在等了。
而這家看守所向來以會見室不足出名,因此,在輪到熊小時會見的時候,她的後面已經排起了長龍,每一個看守所工作人員的眼睛裡都寫著三個字:請儘快。
熊小時儘量忽視工作人員催促的目光,時隔兩天,在會見室裡再次見到了孫茂元。
他的精神看起來很不好,初次見面時急於證明自己清白的焦急似乎快要被磨平了,只剩下了憔悴和茫然。
“我認為你不是兇手。”
熊小時坐下,開門見山。
“我今天來找你,是因為有人告訴我,他在5月1日的23點48分見過你,而他看見你的地方,離被害人的家至少有一個小時的路程。”
當然,一個小時的路程是約數,何閱的話也不能完全相信。但只要孫茂遠願意把案發當時他的所在地告訴她,她就能想辦法去做核實。
果然,在聽到她的話以後,孫茂遠的眼神裡浮現出了一絲激動,他動了動嘴唇,馬上就要開口。
可是,接下來,熊小時所期待的場景並沒有發生。
就在她握好筆,已經準備好要記錄地點的時候,孫茂遠抿住了嘴唇,駝著背埋下了頭。
熊小時放下筆。
“你不肯說,是因為鄭輝嗎?”
孫茂遠猛地抬起頭,錯愕地睜大了眼睛。
他的表情根本就藏不住心思,熊小時不用聽他回答就知道,她說的沒有錯。
“你們兩個人身高體重差不多,連眉尾痣的位置都很相仿。說實話,如果戴上口罩帽子,真的很容易被認錯。”
她的手指慢慢地划著桌面,聲音放緩,“證人指認你,一是根據身型,二是根據你眉尾的痣。而證人和被害人、和你,都沒有任何利益關係,他沒有說謊的必要,也就是說,兇手不是你,就是一個和你身型相仿、眉尾同樣有痣的男人……”
她的話只說到半截,便抬眼看向孫茂遠。
“不、不能。”
孫茂遠也聽明白了她話裡的意思。
他磕巴地認真道:“鄭總,有錢,不缺錢。”
“所以是他給了你錢?”
熊小時划動的手指停住。
“給了多少?10萬?”
孫茂遠嚥了咽口水,閉著眼睛,艱難地點了頭。
“你到底在替他做什麼?”
“不、不知道。我只是,聽、聽、聽、聽話。”
孫茂遠為了能解釋明白,說話間臉都憋得通紅,急得又開始哽咽。
“準時到,按說的,走路。不說話。就給、錢。”
熊小時:“只要你準時出現在指定的地方,聽話地按照約好的路線走,並且不出聲,鄭輝就給你10萬塊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