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節(第2/3 頁)
就在這時,她的身後,樓梯上走下來一個人。
聽到聲音,熊小時回頭。
口罩帽子一應俱全,高領黑色薄毛衣,緊身牛仔褲,滿是鉚釘的馬丁靴,以及……煙燻眼妝。
沒有味道的某個人,今天,是搖滾少年嗎?
“何先生,要走了嗎?”
看到人,劉先生立刻站了起來,親自走上前迎他。
“這是我的一位朋友。”
他不忘向熊小時含糊地解釋了一句,”我先去送送他。”
看著何閱離開的身影,熊小時沒忍住,拿出手機,給他的手機號碼發去了一條簡訊。
【熊小時:你到底是做什麼的?】
她握著手機等了好久。
最後看到的還是曾經的那四個字——
【何閱:商、業、機、密。】
熊小時:呸。
【何閱:所以,劉恬臻新的刑辯律師就是你們嗎?】
【熊小時:難道向劉先生推薦我們的朋友就是你嗎?】
【何閱:老子瘋了嗎推薦你們?!!!】
熊小時:呸。
【熊小時:現在還沒確定會不會接這個案子,方老師還沒答應。】
【何閱:他當然會接,也不看看委託人的身家是多少。這一筆官司打下來,如果贏了,足夠他吃一年。】
【何閱:唉,你想不到也正常,畢竟你只是一個律師助理。】
【何閱:你現在一個月能賺多少錢?】
【何閱:有2000嗎?】
熊小時:呸。
……
雖然何閱的每一句話都沒個正經,但有一句話卻被他說準了。
即使事關到年底的金鴿獎入圍資格,可方老師還是決定接手了這個案子。
熊小時雖然並不支援這個決定,但她畢竟只是個律師助理,這種時候沒有發言權。
既然接了,那就只能盡全力做好。
雖然因為現在還在偵查,律師沒辦法從刑偵總局或檢察院那裡拿到什麼具體的案件資料,但光是拿著主任給的大概資訊,她也通宵研究了一整晚,才在第二天和方老師一起再次拜訪了劉先生的別墅。
案情的經過並不複雜,2017年5月11日,星期四,深夜2點47分,在熊貓市薔薇大學後山的一條偏僻的小路上,劉恬臻由於疲勞駕駛,開車分神,再加上這條路向來很少有人經過,以至於她沒有注意到車前有人,直接把該校的一名晚歸學生撞飛進了路邊的樹叢裡。車禍發生後,她立刻打電話向男友何巍朋求救,但電話沒有打通。隨後,因為害怕,她丟下重傷昏迷中的被害人,開車逃逸回家。
當天傍晚,在何巍朋的勸說與陪伴下,她前往交通大隊交代了事故經過,並當場被送到刑偵局拘留。晚些時候,醫院傳來了被害人搶救無效的死訊。
隨後,劉先生請到了泰格律所的律師,申請並透過了取保候審,因此,現在劉恬臻正在家中。
而吸取了孫茂遠案子的經驗,這次,熊小時在見劉恬臻之前,也充分地做好了對她的事先調查。
簡單來說,今年19歲的劉恬臻就是一個典型的叛逆期不良少女,不服父母管教,紋身抽菸喝酒染髮,夜不歸宿混跡迪廳酒吧。
這種情況從她15歲開始,一直延續到她18歲,情況愈演愈烈。
直到,她交了男朋友。
自從遇到了現在大她10歲的醫生男朋友何巍朋,她就像變了一個人。
所有的惡習統統改掉,連穿衣打扮都變回了一個普通的20歲女孩。
但她叛逆的本性還是沒有變,不顧父母的反對,從18歲那天開始,就搬到了何巍朋租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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