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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節(第1/2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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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意然那個無腦少爺自己都忍了十年,江千帆就一個瞎子!

人家都瞎了,要任性,就任性一點吧!

“當然還有。這座城市這麼大,你想要把這裡的小吃吃盡了,還沒那麼容易呢!”

林可頌記得有一家的薑絲排叉味道還不錯,當然她知道肯定過不了江千帆的舌頭。只是答應了對方做一天的導遊品嚐小吃,她還是會盡職盡責地在時間範圍內帶著他把那些小吃都逛一遍。

只是此刻的林可頌已經成了霜打的茄子,低著頭,完全沒有當初的雄心壯志。

空氣裡傳來一陣臭味,不知不覺已經到了她曾經就讀的初中門口。林可頌餘光一瞄,就看見一個炸臭豆腐的攤子。忽然回想起自己第一次在宋意然對面吃臭豆腐的情景。

自己吃得津津有味,那傢伙卻擰著腦袋一副快吐了的表情。

林可頌嘴角向上一扯,壞心眼又起來了。

“嘿,我說,到了。嚐嚐這裡的臭豆腐!”

“臭豆腐好像不是這裡的小吃。”江千帆的眉心略微蹙起。

林可頌在心裡想著,這會兒有戲。姑奶奶就等著你吐出來。

“這你就不知道了,整座城市的中學生,誰不知道這個臭豆腐攤子?多少學生下了課,騎著腳踏車到這裡來買臭豆腐?不是我說,你的運氣實在太好了。學生潮已經過去,不用排隊,多好!”

“我不吃臭豆腐。”江千帆的聲音涼涼的,帶著命令式的口吻。

林可頌本來就沒有打算說服他吃臭豆腐。

要噁心一個人,不一定非得讓對方吃噁心的東西。

只要她不覺得噁心,就照樣能噁心他。

“那沒關係,我一會兒就帶你去吃薑絲排叉。我好不容易路過一趟自己的初中,你讓我過過嘴癮啊!”

“你這是在浪費我的時間。我一千美金支付你一天的導遊費,並不包括我等你吃東西的時間。”

江千帆的聲音像是從機器裡放出來的,每一個字都標準清晰到媲美新聞主播,特別是那冰涼的音質,格外欠揍。

林可頌眨了眨眼睛,連吃個臭豆腐的一分鐘這傢伙都計算得這麼清楚。

資本家果然就是資本家!

瘋狂壓榨勞動人民的剩餘價值!

林可頌很想跟對方理論一番,但江千帆的“時間浪費論”雖然簡單但邏輯充分,一時之間林可頌竟然不知道說什麼好。

就在這個時候,一個揹著包戴著帽子的人路過他們倆的身邊,撞了江千帆一下,低著頭悶著聲音說了句“對不起”,便匆匆離開。

林可頌還在與江千帆對視的時候,江千帆驀然開口:“剛才那個撞我的人偷走了我的手機。”

“啊……什麼?”

話題轉太快,林可頌一時之間還沒將臭豆腐與手機建立起邏輯關係。

兩秒鐘之後,林可頌忽然意識到了什麼,看向那個正逐漸混入人流之中的揹包男。

“你在原地等著我!哪裡都不許去!我去追手機!”

說完,林可頌調轉車頭,奮力踩踏,追了上去。

她這輩子最痛恨第三隻手了!

有手有腳,有偷手機的本事為什麼不去找個正經活兒幹!

更不用說今年過年的時候,她陪著父親和母親去看煙花表演。等表演結束之後,她的手機就不翼而飛了!

林可頌沒有大聲吆喝“捉賊”,而是憋著一股勁兒衝了過去。

就快衝到對方面前的時候,那傢伙忽然一回頭髮現了林可頌,立即狂奔起來。

你兩條腿還能跑過我兩個輪子!

林可頌十分神勇地衝了上去,周圍行人紛紛退讓。

這時候她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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