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53章 用工合同(第1/2 頁)
阿和是官宦之家的女子。她是識文斷字的。
阿和看向勞動合同。
一:甲方僱傭者:潘祥。乙方被僱傭者:()
甲乙雙方,根據《安國勞動法》,自願簽署用工合同。
二:簽約年限:從()年,到()年
三:工作內容及時間
四:勞動報酬
五:終止合同的條件
乙方終止合同的條件。甲方終止合同的條件。
六:凡安國僱傭者,要切實保障工人的合法權益。如有違規,嚴懲不貸。
千百年來,始終都是拿銀子的人,說的算。在這個以道德為本的宋代,也是如此。
只是,人們的邏輯思維,進入一個單向通道。
像欠債還錢,像真金白銀等等,都是以金錢至上為準則。
沒有人想過,別人的力氣,才氣,技術也是無比珍貴的財富。
而銀子,恰恰是最不珍貴的。
潘小安決定改變這個現象。他把金銀放在次等位置。
如果安國人,人人張口閉口都是銀子。沒有了理想,沒有了自由。那這樣的人生,還有什麼樂趣?
潘小安在勞工合同上,先一步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這勞動者包括體力勞動者和腦力勞動者。
他不會去營造這樣一種思想:勞動者低人一等。
你出銀子,我出力,天經地義。誰也不虧欠誰。
欠債可以還錢。但你欠了別人的力氣,也要還。
別人還錢給你,你要把別人幫你做的事,還給別人。
公平,這才是公平。而不是單獨把某一種事物,提高到一個位置。
阿和看到這個合同,手微微顫抖。她不相信在安國,能有人如此維護工人的權益。
“你要是不識字,你可以找第三人在場。我一字一句,解釋給你聽。”
“不用的大人。小女子識字。”
“那就好,你要是覺得沒有問題,就簽字吧。只有簽了字,你才能在我身邊做工。
至於時間嗎?那就暫時定為半年吧。等回到安國,說不定你會有更好的選擇。”
阿和搖搖頭,她要寫二十年。
“二十年?”潘祥疑惑。
“我只想在最好的年紀,侍奉在大人身邊。”阿和解釋。
“多質樸的想法啊。”潘祥感嘆。
他記得有一次,潘小安對一個作坊主發火。
這些工人如此質樸,你是有多惡毒,才會去欺負他們?
潘小安讓人把那個作坊主,示眾三日。查封了他的作坊,讓他再也不能營商。
那時候,人們都以為,潘小安這樣做,會打擊商人的信心。
但現實是,商鋪照常開。工人依舊努力工作。
“籤兩年吧”潘祥說道。“我看你年齡不大,過兩年還要嫁人。”
阿和臉紅。她對潘祥傾心,並不想嫁給別人。
兩人簽了名字,按了手印。
這份用工合同,正式達成。
阿和高興的笑出聲。在她認知裡,自己終於有了可以棲身的地方。
六月六。
阿骨打的葬禮,開始舉行。
國葬是隆重莊嚴的。金國人裡,也不乏佈置會場的人才。
黑白相間的顏色,天地間一片肅穆。
潘祥在阿和的服侍下,穿上了黑衣。
“哭什麼?”潘祥不解。“死了一個金國皇帝而已。”
“不是的,大人。我是在感謝你。謝謝你救了我。要不是因為你,我可能會被殉葬。”
“唉”潘祥嘆口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