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21)(第3/4 頁)
意,可暖了。
他拿鐵架子撥拉木柴半晌,從裡頭夾出一個烤紅薯,被燙的直搓耳朵,飛快剝了皮遞給許佟瀾。
餵我。有人沒皮沒臉。
林時安無奈地笑了笑,給少爺遞到嘴邊。
羞羞!一個稚嫩的聲音在旁邊響起來。
許佟瀾叼著紅薯猛一回頭,正巧對上衝他做鬼臉的樂樂,樂樂吃紅薯都不要人喂,他用食指掛掛自己白嫩嫩的臉蛋,哥哥羞!
咳咳許佟瀾捂著胸口,內心一點兒小九九被樂樂破壞了個乾淨。
林時安順勢把紅薯遞過去,聽見了嗎,樂樂都看不過去了。
他拿紙巾擦了擦手,沒被許佟瀾轉移話題,又把話繞了回來,新買的狗?他說:可不能有了新愛犬就忘了大金。
他順手捋捋腳邊柔軟的小動物,眼裡多了幾分複雜的情緒,狗也通人性的,相處久了,你冷落它,它也會難過。
你再仔細認認?許佟瀾捧著玻璃杯取暖,火光映照著他的臉,橙紅色的,在冬日裡顯得格外溫暖。
林時安愣了,似乎是想到了什麼,卻又有些遲疑。
許佟瀾看著他的眼睛,你說的沒錯,它確實是一條漂亮的寵物狗。他順著林時安的目光看向優雅的小白毛。
我找寵物醫生看過了,這個品種,叫馬爾濟斯犬。
林時安猛地回頭,紅光映照著他的眼睛,清澈透亮的眼底,忽然蒙上了一層水光。
許佟瀾看著他,沒有說話。
其實原本他並沒有抱太多的希望能找到它,去林時安住過的福利院,也是為了想更瞭解他多一些。
這麼多年過了,福利院的人早就換了一茬,記得林時安的人都找不著了,卻讓許佟瀾遇見了那條狗。
它已經很老很老了,許佟瀾看見它的時候,它正在翻找濺滿汁水的垃圾桶。
他拍照和於盛確認了這就是陪伴林時安的那條狗,就把它帶去了寵物醫院。
洗澡、修建、剃毛、清理傷口、注射疫苗,許佟瀾自己都沒想到,這隻狗原來真的這麼漂亮。
他請保姆阿姨把它在家和大金一塊兒養了幾個月,等著病好的差不多了,雪白的毛也重新長起來了,才帶來給林時安。
謝謝你。林時安把馬爾濟斯從腳邊抱起來,輕輕地理著它如白髮一般的長毛,眼裡多了幾分深情的繾綣與懷念。
它叫丟丟。
丟丟?
同病相憐,林時安說:所以它喜歡我,我也喜歡它。
那時候似乎也是一個下雪的冬天,他的媽媽給他看一張結婚照。西裝革履的男人是他素昧謀面的父親,穿著純白婚紗的卻不是他的母親。
年少懵懂的無知少女揣著大肚子回家,說是前程似錦的大學生男朋友承諾她孩子先生下來,等她到了法定婚齡就結婚。
等林時安落了地,大學生也沒了蹤影。
找了好幾年,他媽才終於找著他爸,鬧過,打過,哭過,最後也還是沒能挽回渣男的心。
渣男連孩子都不看,除了打點兒微薄的贍養費,便像是空氣,也不知道他媽是怎麼知道那男人結了婚。
她抱著林時安,臉貼著他的臉,爸爸結婚了,媽媽也要結婚了。
那我會有新爸爸嗎?
不會,寶寶,那個柔軟的女人被風霜磨礪之後,只剩下了一顆堅硬的心,她嘆了一口氣,像是宣判,帶著你,我嫁不出去的。。
於是毫無預兆的某一天,她給林時安買了一把他一直很饞的大白兔奶糖,然後把他帶去了福利院。
媽媽不能照顧你了。
忘了媽媽吧。
他在那麼短的時間裡極速成長,他記得一切,記得媽媽的名字、電話、家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