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節(第1/3 頁)
她慢慢扶著腰拿過揹包,找出手機連上充電器。
這時,小澤猶豫著站到她跟前:“姐, 那個案子……”
熊小時邊開機邊說:“我查過了,但我幫不上什麼忙。”
在飛機上,她特意又重新看了一遍列印出來的資料,但這畢竟不是什麼打個電話給律師就能諮詢到一些建議的民事案子,這種跟人命沾邊的刑事案,如果不是本案的辯護律師、不能接觸到案子的調查細節,那真是什麼有用的意見都給不了。
“再說,陸昂已經有律師了。”
沒道理她再多餘做什麼。
手機開機,熊小時連上了家裡的路由器,發現她在上飛機以後,何閱給她發了一條訊息。
【何閱:你的本體忘帶了。[圖片]】
因為家裡的wifi訊號不太好,那張圖片上的圖示轉了半天都顯示不出來,熊小時太太太太好奇,咬咬牙關掉wifi,重新連上這個月所剩無幾、每一次連上都膽戰心驚怕它會超額扣費的流量。
圖片馬上顯示——
是她忘在洗手檯上的劉海貼。
熊小時迅速關上流量,把五根手指緊緊地並在一起,忍住了豎起中指拍一張照片發回去的衝動。
旁邊,小澤卻有些著急:“但那個律師不相信陸昂,他昨天還跟陸昂的爸媽說他不能為陸昂做無罪辯護!”
熊小時問:“哪個律所的?”
”就是,”說出口前,熊澤先顧忌得看了熊小時一眼,而後才說,“泰格律所。”
他從書包裡拿出一張名片:“我昨天跟他要了這個。”
熊小時接過看了看。
這個宋律師她知道,是孟建國手底下的人,也是做過幾個漂亮案子的刑事律師。
說實話,同為刑事律師,她並不質疑他的能力。
“雖然不排除律師的策略有失誤的可能,但如果證據還有推翻的希望,律師通常不會直接就說不能做無罪辯護。”
她想了想,“我們現在在這裡說什麼都沒有用,因為我們根本就不知道刑偵局手裡到底有什麼證據指向了陸昂。而且,現在確實出現了很多目擊者……”
在那個採訪裡,由於是當面接受採訪,那幾個學生說的話都很有分寸,說的基本都是“我看到那個人穿著17號球衣”、“球衣我認識,是我們學校籃球隊的”、“我們學校籃球隊17號是陸昂”。
但後來根據微博話題裡的指路,她找到了進了體育大學校內的貼吧。
那裡幾天前本來有一個貼子,是一個目擊者發的。
在帖子裡,他直言他親眼看到孫衡被推下樓、質疑探員的調查方向。
這個帖子在短時間內迅速蓋起高樓,引起了刑偵局和媒體的關注,繼而引發了後續一系列的調查和報道。
當然,現在那個帖子早就已經被刪掉了,能找到的只有一些片段的截圖。
但由於這件事情太熱門,在體育大學校內的貼吧裡,又出現了無數討論墜樓案的帖子,即使發出來很快就會被刪除,學生們還是樂此不疲地在討論著。而隔著網路,匿名的學生們沒有了顧及,說出的話都非常直白:
“我看到了,就是陸昂推的。”
“真的假的?”
“要是假的我把眼睛摳下來!”
“我猜也是他,大少爺被孫衡逼成替補果然忍不住了[滑稽]。”
“什麼被孫衡逼的?孫衡這幾場就是打得好,他陸昂個菜比玩意兒自己打得爛還看不得別人好,能不能判死刑啊?”
當然,帖子裡也有另一種聲音:
“你們說話是要負責任的!”
“你敢到刑偵局對著探員說你看見陸昂推人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