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節(第1/3 頁)
她甚至愣了愣,才接著問:“那個指紋模型現在在哪兒?”
林京很客觀:“我不知道它現在在哪兒。”
熊小時也覺得自己剛才問得很蠢。
她重來:“案發現場指紋可能是有人用你的指紋模型陷害你這件事,你早就想到了?”
“是。”
”也跟孟律師說過嗎?”
“說過。”
“可庭審中你並沒有提。”
“是的,沒有,我完全按照孟律師教我的內容進行陳述。”
“那在刑偵局調查期間,你有沒有把這件事告訴刑偵局的探員?”
“在見孟律師前,刑偵局的探員拿著調查出的證據對我做過一次訊問,我把我的情況和對證據的分析都告訴了他們,並且還在筆錄上籤過字。後來我決定聽從孟律師的建議認罪,就再也沒有提過這件事。”
那捲宗中應該有相應的筆錄證據。
熊小時在本子上著重標記了【指紋模型】四個大字,想了想,又在這四個字上圈了個圈。
指紋模型的存在並不能排除林京作案的可能,但可以動搖這個事實。
這條線索,一定要想辦法查清楚。
牢記著這一點,在與林京把剩下的細節溝通完、暫時沒有得到更多著手點以後,熊小時抓緊時間趕到了熊貓市高階人民法院檢視卷宗,想要先把林京提到的那份筆錄翻出來。
但事與願違,她沒能在卷宗中找到這份筆錄。
還沒等她再仔細地再翻第二遍,方老師的電話就打過來了,讓她現在趕緊回去。
熊小時只能轉身往律所趕,連午飯都沒顧上吃。
一路上,她翻著她匆忙拍下的幾張卷宗的圖片,慢慢地看。但看來看去,始終沒什麼收穫。
她收起手機,靠在地鐵的欄杆上閉上眼。
從卷宗看,這個案子幾乎沒有什麼爭論,該認罪的都認罪了,證詞與檢察院提供的證據也都符合,什麼漏洞都沒有,平和得不得了。
她甚至都沒看到林京提到的那份他不認罪的筆錄。
到底是怎麼回事?
…………
什麼都沒搞清楚,而且越想越複雜,熊小時的心情沉重到都有點暴躁。
她皺著眉推門走進辦公室,眉頭擰得非常緊。
“別動!”
一個男孩子的童聲大喊出來。
隨著聲音,一個看起來六七歲的小男孩舉著杆會閃光還會tututu響的玩具槍,猛地從一個桌子後面冒出來,緊接著一道紅色的射線biu地對準了熊小時的皺得更緊的眉心,晃得她的眼睛都眯了一下。
熊小時:暴躁。
她左右又看了看,怎麼一個人都不在,只有一個小孩兒在這兒?
“不準動!”
“說你呢!”
“不準動!!!”
看熊小時東張西望、完全沒有配合他,警告地大喊了幾聲以後,小男孩終於生氣了,攥著拳頭啊啊啊地朝她衝過去。
熊小時仔細一看,他的手裡捏著一塊看起來剛嚼完的口香糖,正想要往她的頭髮上粘。
熊小時:…………
開什麼玩笑!!!!!!
她的頭髮,連晚上睡覺多翻兩下,早上都會纏得梳不開,現在居然有人敢往上面粘口香糖!!!
熊小時想都不想,一把把那塊口香糖搶過來,啪唧地拍到了他的後腦勺上。
動我頭髮!!!!
去死吧!!!
理所當然地,小男孩被嚇到了。
他茫然地去摸自己的後腦勺,緊接著就著急起來,抓耳撓腮跟只猴子似的。
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