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節(第1/3 頁)
三四歲吧,眼睛圓滾滾的,穿著黃色的小裙子,左手胳膊肘裡摟著幾根小野花,右手舉著好大的草莓味的冰淇淋,整個人就像個軟白團子,好想抱起來捏一捏。
老周沾沾自喜:“怎麼樣?”
熊小時毫不猶豫豎起大拇指。
老周非常滿意,又以同樣的神情,從錢包裡請出了新的照片。
“我老婆也特別漂亮!”
他說這話的時候,腰板都挺直了。
熊小時充滿期待的看過去。
好漂亮!!!
跟她相比,喬桐根本都不算什麼。
完全就是仙女啊仙女!
直到走到威風堂門口,老周寶貝地把照片拿回去,熊小時都還沒看夠。
好想再多吸幾口仙氣!!!
……
進了威風堂,聽說能幫到孫茂遠,老闆當即揮手讓他們去拷錄影。但由於容量實在太龐大,過了快一個小時,程序還沒有結束。
熊小時不想幹等著,於是拿出了手機,卻在上面看到了一封信的郵件。
發件人是……
方老師?
她趕緊開啟。
在郵件中,他把她ppt中羅列的、以及她口頭說出的,全都記錄了下來並進行出了整理和調整,做出了一份完整而專業的刑辯方向報告。光是看著這份報告,就讓熊小時受益匪淺。
而在最後,他提還出了熊小時這次報告中的兩點問題。
1.即使監控全面且真實,能證明的也只是嫌疑人在進出那個樓梯的時候沒有穿黑色跑鞋,不能證明嫌疑人沒有那雙黑色跑鞋。如果嫌疑人預謀搶劫或預謀殺人,為了避開監控,特意把這雙作案用的鞋放在外面,等作案時再換上,也可以解釋得通。
2.由於“該鞋41號鞋碼與嫌疑人鞋碼數相同”、“該鞋在嫌疑人住所附近被發現”這兩點並不能直接推斷出“該鞋屬於嫌疑人”的事實,因此即使刑偵總局在訴訟卷裡遞交了這項調查證據,檢察院很大可能也不會使用。因為對這種情況心中有數,所以有經驗的律師在看到刑偵總局的這份資料時,都不會先把精力放在分析這項證據上。
這幾行字,熊小時看得後背發麻。
第1點的預謀問題她考慮過了,因此才會來回地說不確定、想從個律師那裡知道她的想法是否能用。畢竟現在案子還處於0口供的階段,嫌疑人的動機還很模糊,是否預謀無法判斷,說不定到後期,可以排除掉預謀的可能性呢?
但是第2點,她卻絲毫沒有考慮到。準確說,她想的就只有眼前,腦子裡根本就沒有檢察院的存在。
一個在做刑辯案子的人,腦子裡卻沒有檢察院?
0分!
再結合方老師提出的1和2來評價她這次做出的報告,熊小時能想到的就事兩個字——
雞肋。
你說它沒用吧,如果監控中真的沒有出現過那雙鞋,那它總歸還是一個可以輔佐用的證據。在兩方都不能確定嫌疑人就是預謀作案的前提下,多少可以用來質疑質疑刑偵總局對“那雙鞋屬於嫌疑人”的判斷。
但你說它有用吧,如果之後檢方壓根就不採用那條證據,你又不能排除預謀的可能、透過它得出“那雙鞋並不屬於嫌疑人”的結論,那它就一點用處派不上。
完全就是雞肋。
食之無味,棄之可惜。
難怪田桃讓她來拿監控的前一句說的是“既然我們現在也沒別的事可做”。這也的確是在沒有別的事要忙的前提下,才可以花時間去研究的東西。
但熊小時並不沮喪。
因為哪怕她的想法直到最後也派不上用場,這次的思考和實踐對她來說也有很重大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