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二章 陳業大佬玩得真花啊!(第4/6 頁)
裁者】?”
“媽呀!竟然是三轉!這也太可怕了!”
“沈夢啊沈夢,你怎麼如此倒黴,竟然招惹了一隻三轉的惡魔!”
“要是簽署這份惡魔契約,那真是任由對方擺佈,生是對方的人,死是對方的鬼了……”
沈夢心裡有苦說不出,她自然知道,【惡魔契約】乃是詭異紀元裡最為霸道的契約書!
一般而言,契約都是作為交易的公正憑據。
由【烈陽】序列的【光明審判者】,以星靈體溝通烈陽之主,制定契約,遵守承諾。
但與【烈陽】相反的【月亮】,若是能跟【惡魔】進行融合,那麼也能獲得類似的特性。
而且,比起【烈陽】的公正、平等,【惡魔契約】打破了等價原則,更為霸道,相當於是將自己的靈魂出賣給惡魔!
若是在詭異紀元的遊戲裡,簽署【惡魔契約】,幾乎就跟遊戲結束沒什麼區別了。
“唉,這次買個蛋糕,可以說是把自己的整個人都給搭進去了。”
沈夢嘆息一聲,隨後目光落在了這份【惡魔契約】的條款上:
【惡魔契約——】
【一、玩家‘沈夢’將永久成為餐廳員工,月工資為五十銅幣;】
【二、不得對店主造成任何不利影響,包括向外透露任何資訊情報,做出帶有傷害性的舉動;】
【三、服從本店一切工作安排和外出任務,非特殊情況不得拒絕;】
【四、該契約永久生效,需要雙方達成一致才能取消;】
【五、違背契約,將受靈魂湮滅之罰!】
“這條件……好像也沒有想象中的那麼過分啊!”
沈夢看著這份【惡魔契約】的條款,不由愣住了。
除了必須服從本店一切安排和任務之外,其他的條款,相對都是可以接受的。
甚至……
成為員工以後,每月還有五十銅幣的工資?
這是沈夢未曾想到過的發展。
要知道,【惡魔契約】是完全不講究等價規則束縛的契約書。
一般都是霸王條款!
但這份【惡魔契約】,並沒有想象中那麼霸道,反而算是非常仁義了。
“今天算你比較走運。”
“我的餐廳畢竟還在開業期間,只有我一個老闆打理,人手不足。”
“從今天開始,你會正式成為本店的員工,雖然給的工資不多,但必須服從安排,明白了麼?”
陳業以不容抗拒的語氣,開口道。
“明白!明白!”
沈夢連連點頭,跟小雞啄米似的。
不管怎麼說……
自己能夠撿回一條命,已經是足夠慶幸了!
而且,對方還願意給自己開這麼高的月工資,簡直良心啊!
那個該死的幫派之主,手底下這麼多員工,大夥們火拼了一個月,結果到頭來卻跑路了,連工資都沒有著落。
如若不然,自己身為二轉職業,也不至於淪落到連食物都要偷……
事實上。
陳業之所以選擇給工資,也是為了避免不等價的情況。
畢竟,他接觸過“命運”序列,哪怕【惡魔契約】可以規避負面效果,但最好還是不要留有任何的漏洞。
以自己現在的賺錢速度,一個月五十銅幣的工資,已經算是很低了。
而且……
換取的還是一個二轉職業,無條件的幫忙。
【偷盜貓妖】,作為移動能力較為活躍的【偷盜者】,後續非但擁有戰鬥力,還能解鎖暫時竊取特性的能力!
留在身邊,能作為極強的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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