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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明白,季春山說得分明就是他的外室和私生女。阮氏雖給他生了一個女孩,但這是他的第一個孩子,他也是很喜歡的,那平安扣還是他親自挑選買下,又親自帶在女兒身上的,他怎麼可能會不認識。只是沒想到,季春山到底還是找到了她們,並且又一次拿她們來威脅自己。
葉錦明之前雖已是猜測到了不好,但從茶樓到衙堂裡不過百十步的路程,他根本就來不及想出個什麼。孫氏的反水對他來說已是完全意料之外的,而孫氏拿出的平安扣則又是給他重重的一擊,以至於他此時大腦一片混亂,卻是一時什麼都說不出來的。
認,還是不認,此時葉錦明卻是面臨瞭如同當初孫氏一般難以抉擇的兩難境地。若認,那他必是不願的,但若不認,季春山勢必會說出阮氏和女兒之事,劉主簿那他自是沒有好果子吃。只是到底他還是和孫氏不一樣的,孫氏那時無依無靠,無從求助,但他背後,除了岳父劉主簿外,還有林家的林瑾為靠山。
他對付季春山雖是有私怨,但也是因著林瑾也想對付季春山在先,且若無林瑾,他也是做不了這麼多的,所以林瑾必會搭救於他,想來最後他也不會有什麼大事。只是這次沒能扳倒季春山不說,季家葉清嵐那邊,也似沒有如他們所期望的一般,到底還是可惜了。
想罷,葉錦明撩起衣擺再次跪下並俯身叩首,道:&ldo;糙民一時糊塗,還請大人恕罪。&rdo;
葉錦明如此,衙堂內外頓時一片譁然。唯獨季春山對這個結果並不意外,他倒不認為葉錦明是真的心甘情願的認罪了,不過是因著形勢所迫,再者也是想著林瑾和劉主簿,以為有所依仗吧,只是很可惜,季春山卻不會再給他翻身的機會。
劉主簿那自不必說,他早已打聽到,劉主簿對葉錦明這個女婿早已不滿,不過因著女兒才容忍一二,如今葉錦明自尋了絕路,他是巴不得糾纏徹底讓女兒擺脫了葉錦明,自不會再去救他,而林瑾,他就算想,卻是不敢去救葉錦明的。
就在他被帶到縣衙的前一日,府城的林宣已給他送了書信來,信中言及他已大好,不日便會回到方城縣。到那時,無能而驕縱,還違背家訓招惹禍端的庶出妾生子林瑾,和一個身體健康品行端正,且是真正的嫡出長子林宣相比,自是後者更加的得人心。即便是有林家主的偏愛,但林家卻還有其他的族老長輩在,家主的繼承人也並非林家主一人就能決定的,林瑾自顧不暇,自是不會再主動去幫這麼一個聲名狼藉的人的。
孫氏已承認汙衊的季春山,如此季春山便已恢復了清白,而葉錦明的認罪,便算是為此事最終畫上了句號。季春山被無罪釋放,孫氏被脅迫,本非自願,也算是受害者,古縣令便沒有對她加諸任何的責罰,至於葉錦明,他則是在招供狀上簽字畫押之後被送進了監牢裡。
按當朝律法,葉錦明指使他人誣告季春山,要受反坐之刑,即對誣告者按其所誣告他人之罪處以刑罰,而季春山被誣告為強姦罪,按律當處笞五十,徒五年,葉錦明便需受此刑罰。除此之外,還有脅迫之罪,擄人之罪,贖罪並罰,最終葉錦明被古縣令判處杖一百,徒二十年。
出了縣衙,季春山在郭父、周景還有謝元的陪同下回到了家裡。大門前,放著一個火盆,丹青和丹蔻兩人拿著蘸了鹽水的柳枝一左一右站著。季春山大步跨過了火盆,又被丹青丹蔻姐妹倆用柳枝往身上甩了好幾下,給他去去晦氣。
一邁進了家門,季春山的腳步便控制不住的加快了些,郭父等人便很快被他落在了身後,但卻無一人開口讓他慢些,以己度人,他們也是非常能夠理解季春山的心情的。
進了後院之後,遠遠的,季春山便已看到了竹蘭軒門前立著一抹青色的身影,頓時他近乎跑了起來,幾息間,便已到了葉清嵐的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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