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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孫氏又說她從未給人看過,馮貴自不會知道,也不會穿在身上,而尤二便也不會看到,也就更不會知道衣服的袖子曾有過破損了。
而若尤二說的是真的,那孫氏和馮貴便應說的是假話了。古縣令當即便讓高捕頭再次去傳召孫氏和馮貴。不過馮貴還在洋河鎮,離著縣城遠,一時半會還到不了,不過就算沒有他,也是沒關係的了。
當孫氏被帶到堂上,古縣令將尤二的話告知了她,問她可還有何話說,孫氏似沒想到會變成這樣,神情頓時慌亂了起來,結結巴巴半響說不出話來。
等到古縣令一啪驚堂木,對她嚴聲喝問,孫氏才終是撐不住,崩潰似得大哭了起來,然後說出了實情。
季春山的確沒有強迫過她,但是就在一個月前,一個叫葉錦明的人突然找上了她,讓她到縣衙去以被季春山強女幹為由狀告季春山。
孫氏之前在洋河鎮被季春山糾纏之事不是什麼秘密,雖然後來季春山沒再來找過她,但這世道總是對女人更苛刻些。她本是受害者,最後卻也是受流言蜚語中傷最深的人。後來在她一個表姑的介紹下,她便嫁到了縣城裡,遠離了有著種種不堪回憶的洋河鎮,過起了有夫有家,後還有了一個女兒,雖不算多富裕,但一家子也是和和美美的日子。
如此,她又怎麼可能去狀告季春山,說出當年不堪的過往不說,更是自潑汙水,承認自己曾被人強女幹這種會毀了她的家,毀了她一輩子的事。
只是無論她否認多少遍,說過多少次季春山沒有強女幹過她,葉錦明卻是都不肯相信,之後更是為了逼迫她屈服,將她的丈夫打了個半死,還擄走了她的女兒。
丈夫孩子的性命和自己的清白餘生,孫氏只能選擇其一,然後她便照著葉錦明的吩咐,來縣衙擊鼓狀告,而她在縣衙上的那許多說辭,也都是葉錦明提前編出來讓她照著說的。
&ldo;你可有什麼證物,能證明你所言嗎?&rdo;待孫氏終於說完,古縣令便問道。雖說他估計這次孫氏應該才說的都是真的,可審案到底是要講究證據的,只空口憑說卻是不夠的。
&ldo;有,有,&rdo;孫氏忙道,然後便從懷裡掏出了一個東西,&ldo;當初民婦怕他事成後會對民婦和民婦的家人不利,他便給了民婦這個,說是他隨身之物,可以為憑證。&rdo;
一個衙差上前將孫氏手中之物送到了古縣令面前,古縣令一看,是一枚玉質的平安扣,只是看樣式,卻不像是成年人帶的,但沒有多想,古縣令便直接吩咐高捕頭,讓他將葉錦明帶到縣衙來。
高捕頭一直在衙堂上候著,當即領命往外走,才穿過衙堂口圍觀的百姓,就見一個褐衣短打似小廝一樣的小子急匆匆地往衙門外跑。高捕頭想到了什麼,便徑直追了上去。
跟著那個小廝,高捕頭進到了衙門街對面的一間茶樓裡,只是進去後,卻發現那個小廝竟被他曾見過的一個季家的人制住了,然後那個季家的下人又對他指了指二樓最北邊的那個房間。
高捕頭對這人點了點頭,沒說話便直接帶著兩個手下上去了。到了最裡面的房間的門前,隱隱能聽到裡面有些交談聲,高捕頭沒有敲門詢問,直接就推門進去了,然後就見屋子裡只兩人,正是他要找的葉錦明,還有林家的二少爺林瑾。
&ldo;林二少爺,公務在身,打攪了。&rdo;高捕頭對林瑾拱手笑道,然後又對葉錦明道:&ldo;葉先生,縣令大人有請,跟我們走一趟吧。&rdo;
葉錦明和林瑾都是縣裡的名人,高捕頭當然都是認識的,且因著林瑾很是給葉錦明臉面的關係,他們便也跟著叫一聲先生,但大多數人卻都是含著諷刺的。
&ldo;勞問高捕頭,不知縣令大人傳召在小,是所為何事?&rdo;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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