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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迎娶呂雉(第2/3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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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點頭答應了下來。

見到劉邦答應,呂公也是十分高興,兩人又閒聊了一陣,定下具體事宜,劉邦這才起身告辭。

呂公的妻子聽到呂公想要將女兒嫁給劉邦,在一旁急得直跺腳,可是當著劉邦的面,她又不好說什麼。好不容易等到劉邦離開,這才連忙上前質問道,“你之前總說女兒與眾不同,要把她許配給貴人,好讓她出人頭地。沛縣縣令與你交好,想要求娶女兒你都不同意,如今怎麼就自作主張,將女兒許配給了只是個小小亭長的劉邦?”

呂公聽罷,瞥了妻子一眼,有些不耐煩的說道,“你們女人懂什麼?”說罷,轉身坐回椅子,仰頭看著屋頂嘆了口氣,喃喃道,“我還不是為了全家的性命?”

實際上,呂公早在搬來沛縣後不久,便聽說了劉邦的大名。劉邦此人雖然只是一個亭長,但卻在當地頗有勢力,不僅身邊有一群頗為忠心的弟兄,而且與當地豪強和官吏都極為交好,而且從他平日裡的行事作風來看,此人絕不是等閒之輩。

雖說縣令乃是沛縣的最高長官,在當地也算是位高權重,但他畢竟是個外來的官員,在當地的根基淺薄,在聲望、人脈方面,恐怕還不如劉邦這個地頭蛇。

此外,沛縣縣令作為朝廷任命的官員,自然也要受朝廷的約束,如今他在沛縣為官,可以對自己家照顧一二,可若將來有一天他被調任他處,又如何再繼續照拂自己一家?自己全家又將何去何從,難道還能隨他再次遷居不成?

劉邦則不然,作為長期居住於此的當地人,他並不會輕易遷居他處,畢竟他的根基就在這裡,有了他的關照,自己一家才能在此安居下來,而不必擔心有一天會失去庇佑。

更為重要的是,如果仇家真的前來尋仇,在嚴苛的秦律之下,沛縣縣令根本不敢徇私枉法,如此一來,對自己一家的幫助恐怕將極為有限。

而劉邦卻不同,這傢伙作為本地的地頭蛇,不僅兄弟多,而且官府方面也罩得住,從今天酒宴上那些人的態度來看,無論是當地豪強還是官府官吏,即便對劉邦多有不滿,也只敢心中罵娘,而不敢公然頂撞。更為重要的是,只要兩家聯姻,那麼哪怕仇家前來尋仇,這劉邦都有足夠的辦法和能力來保全自己全家。

因此,呂公這次嫁女,雖然看上去太過輕率,實際上確實經過深思熟慮的。自從遷居於此,他便透過沛縣縣令的關係,對當地的人際關係經過一番查訪。最初之所以起身相迎,的確是因為“一萬錢賀禮”太過貴重,以為是來了什麼重要人物。

然而,當蕭何已經表明劉邦那所謂的“一萬錢賀禮”乃是吹噓之詞,呂公卻仍對劉邦客客氣氣,甚至將其請到上座,則只是因為得知對方乃是劉邦,從而有意交好。

當然,呂公最初也只是想要和劉邦交好,但當在酒宴上看到眾人對劉邦的態度,以及劉邦的表現後,呂公這才下定決心將女兒許配給他,使得雙方的關係更進一步。至於所謂的相面之說,只不過是為了應付他人的託詞罷了。出於同樣的原因,呂雉的妹妹呂嬃在不久後也被嫁給了樊噲。

想到這裡,呂公對於自己的決定也是非常滿意。不過,當想到因為自己一家的安危,要將女兒嫁給一個年長她二十幾歲的劉邦,呂公還是不免嘆了口氣。

沉思良久,呂公這才起身,來到呂雉房間,將自己的決定和想法告知了女兒,呂雉雖然心有不甘,但為了家人的安危,也只能點頭默許。

於是,在呂太公的有意撮合之下,年方二十的呂雉,就這麼嫁給了已經年過四十的劉邦。

成婚之後,呂雉先後給劉邦生下了一雙兒女,而在呂太公的資助下,劉邦的生活條件也有了明顯的好轉。不過,劉邦卻並未因此而收心,仍然是三天兩頭的不著家.

剛剛出嫁的呂雉還是十分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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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合院我有一個未婚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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