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誡子書》(第2/2 頁)
聽到有錢賺,房俊心情好起來,也愈發客氣。
不過想想也是悲哀,以前是堂堂一個縣級幹部,現在又是大唐最顯赫的官二代,居然會為了錢鬧心……
銅火鍋陸陸續續的也賣出了幾個,但是這玩意沒有技術含量,據說世面上已經有人開始仿製。而且對於繼承了我黨“大幹快上”優良傳統的房俊來說,這玩意來錢太慢……
但螞蚱再瘦也是肉,多賣幾貫錢也能緩解購置玻璃原料的花費,自從知道家裡經濟狀況不好,他可就沒再向家裡伸手要錢了。不管怎麼說,做一個米蟲都不是什麼光彩的事兒。
“父皇已經有了旨意,再一次任命某為安州都督。”
李恪輕鬆的坐在榻上,一臉喜色,一張俊臉似乎都在放光。說著,還掏出一封信箋,遞給房俊。
房俊坐到他對面,信手結果新籤,看了一眼,心裡一驚。
新簽上沒有抬頭,沒有落款,字型平和自然,筆勢委婉含蓄,通篇遒美健秀,極具王羲之的神韻,居然是李二陛下寫給李恪的家信。
“吾以君臨兆庶,表正萬邦.汝地居茂親,寄惟籓屏,勉思橋梓之道,善侔間平之德.以義制事,以禮制心,三風十愆,不可不慎.如此則克固盤石,永保維城.外為君臣之忠,內有父子之孝,宜自勵志,以勖日新.汝方違膝下,悽戀何已,欲遺汝珍玩,恐益驕奢.故誡此一言,以為庭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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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意思呢?
大致的是說李二陛下希望李恪做事待人要守大義大禮,做臣做子要勵志自勉,不能因為是皇帝的兒子就玩物喪志,驕奢淫逸.
字寫得很好,同詞也很講究,粗略看去,也只是一份家信罷了。
但關鍵在最後一句。
這分明是父親教育兒子的信,絕對不應是作為皇帝的身份說的,由此可見李二陛下對於李恪的看重以及寵愛。
可房俊愈發糊塗了,李二陛下既然如此喜愛李恪,卻為何始終不把李恪放在自己的立儲目標之內?
看完信,房俊恭恭敬敬的雙手奉還給李恪。
這並不因為手裡拿的是皇帝陛下的墨寶,而是因為李恪的信任。
能將皇帝寫給他的家書拿出來給房俊看,這就說明李恪已經把房俊視為親朋故舊,毫無戒備。
對於出身皇家、深處爭儲風波中的李恪來說,殊為難得。
房俊重情。
哪怕明知道眼前這位瀟灑倜儻的吳王殿下是一個短命鬼,絕對不是可以依靠的參天巨樹,更不會給自己帶來任何實質性的好處,但他依然欣然接受這份友情。
君以國士待我,我當以國士報之!
君以路人待我,我以路人報之!
君以草芥待我,我當以仇寇報之!
這就是房俊的人生信條,一個並未完全利益化的“半吊子官員”的人生信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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