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0章 七大恨(第2/2 頁)
二次來侵,我自報之,天既授我哈達之人矣,明又擋之,脅我還其國,己以哈達之人,數被葉赫侵掠,夫列國之相征伐也,順天心者勝而存,逆天意者敗而亡,豈能使死於兵者更生,得其人者更還乎?天建大國之君,即為天下共主,何獨構怨於我國也?今助天譴之葉赫,抗天意,倒置是非,妄為剖斷,此恨七也!
欺凌實甚,情所難堪,因此七恨之故,是以徵之。
金國汗攻盧龍誓師安民諭:
金國汗諭官軍人等知悉:我祖宗以來,與大明看邊,忠順有年。只因南朝皇帝高拱深宮之中,文武邊官欺誑壅蔽,無懷柔之方,略有勢利機權,勢不使盡不休,利不括盡不已,苦害侵凌,千態萬狀,其勢之最大、最慘者,計有七件:
我祖宗與南朝看邊進貢,忠順已久,忽於萬曆年間,將我二祖無罪加誅。其恨一也。
癸巳年,南關、北關、烏剌、蒙古等九部會兵攻我,南朝休慼不關,袖手坐視,仰庇皇天,大敗諸部,後我國復仇,攻破南關,遷入內地,贅南關吾兒忽答(吳爾古代)為婿,南朝責我擅伐,逼令送回,我即遵依上命,復置故地。後北關攻南關,大肆擄掠,然我國與北關同是外番,事一處異,何以懷服?所謂惱恨二也。
先汗忠於大明,心如金石,恐因二祖被戮,南朝見疑,故同遼陽副將吳希漢宰馬牛,祭天地,立碑界銘誓曰“漢人私出境外者殺;夷人私入境內者殺”。後沿邊漢人,私出境外,挖參採取。念山澤之利,系我過活,屢屢申稟上司,竟若罔聞,雖有怨尤,無門控訴。不得已遵循碑約,始敢動手傷毀,實欲信盟誓、杜將來,非有意欺背也。會值新巡撫下馬,例應叩賀,遂遣幹骨裡(綱古裡)、方巾納(方吉納)等行禮,時上司不究出招釁之非,反執送禮行賀之人,勒要十夷償命。欺壓如此,情何以堪?所謂惱恨者三也。
北關與建州同是屬夷,我兩家構釁,南朝公直解紛可也,緣何助兵馬、發火器、衛彼拒我?畸輕畸重,良可傷心!所謂惱恨者四也。
北關老女,系先汗禮聘之婚,後竟渝盟,不與親迎。彼時雖是如此,猶不敢輕許他人,南朝護助,改嫁西虜。似此恥辱,誰能甘心?所謂惱恨者五也。
我部看邊之人,二百年來,俱在近邊住種。後南朝信北關誣言,輒發兵馬逼令我部遠退三十里,立碑佔地,將房屋燒燬,禾丟棄,使我部無居無食,人人待斃。所謂惱恨者六也。
我國素順,並不曾稍倪不軌,忽遣備禦蕭伯芝,蟒衣玉帶,大作威福,穢言惡語,百般欺辱,文之間,毒不堪受。所謂惱恨者七也。
朱威知道後,心中久久不能平靜。
代善阿敏,他不太熟悉,可是努爾哈赤他熟悉啊,歷史上努爾哈赤也是在今年,也就是萬曆四十四年,也就是1616年,宣佈建國反明,可是歷史上努爾哈赤是天命十年,也就是1626年才死的,難道自己…真的改變了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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