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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月是想要留其他部落的男性們給湖部落多做些建設,但周圍各個部落都開始學耕種了,對踏犁就有著龐大的需求。如果想要滿足所有部落的需求,只怕湖部落的男性們在短時間內,就只能日夜不停歇的去做木工活了。
這兩種選擇一出來,所有人都選擇了只交易一套踏犁,其餘的都只要犁鏵等青銅部分。
對於其他部落的人來講,只要拿回去一套踏犁,上面木製部分他們就能還原出來。到時候再把犁鏵等青銅部位組裝上去,然後這踏犁就一樣能拿來使用了。
只可惜那些堅固好用,還又比石器來得輕便許多的金色材料,也不知道湖部落的月是怎麼想出來的。他們研究了好久,也始終沒有研究出來這到底是哪種原料打磨而成的。
而對於跟其他部落在青銅器具上做的交易,林月把整個收益分成了三部分。她照舊收取一部分的管理和技術抽成,再給鑄造青銅器的男性們一份,至於剩下的那一部分,則充作部落共有。
但若是部落人自己需要,分成便還按照之前的,不會有充公這部分的存在。
部落共有這部分由林月作保管,用作部落的各種建設,如修路,修建集市等。每三十個結繩時,林月會做一次統計還有匯報,把明細告知全湖部落的人。
對於這種分配比例,湖部落的人都沒有什麼意見。相反,他們還覺得林月吃虧了,她就是把充公那部分全拿走在大家看來都是應該的。
至於那些鑄造青銅器的男性們就更沒什麼意見了。
畢竟在眼下的這種社會背景裡,在財產分配這一塊,早期的時候湖部落實行的是共產平分制,後來才有的小家。於是,他們從最初的共有又變成了習慣聽從自家有經驗有能力的年長女性們的支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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