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節(第5/5 頁)
氣,是個好人”事實上,林小滿是看到那一身軍裝才求助的。
不過很顯然,吳春華對這個回答特別滿意,她不再數落林小滿了,轉頭誇起自己兒子來,“這個還真是,你志華哥啊,那可是軍人,軍人是保家衛國的,可不得一身正氣嘛!”然後開始從林志華小時候開始說起,再到林志華去當兵的事,最後才說道,“之前我還擔心著呢!志華老在部隊裡待著,都二十多歲了,媳婦影子都沒見著,這下好了,人不光回來了,還在縣公安上班,最近可多人跟我打聽了。”
聽到這,林小滿腦海裡閃現出林志華被一群大媽圍著的場面,心裡就覺得特別可樂,然而她還沒高興多久呢!這火就燒到她身上來了。
“小滿啊,大娘和你說個事,本來吧這事也不該大娘操心的。不過你看你失憶了,又找不回自己家裡人,你一個女孩子總歸是要嫁人的,要再往後拖的話,過了這個年齡段,可就不好說人家了。”這個時候的人結婚一般都早,吳春華也是真的有把林小滿當閨女疼才這麼說的,“你看這樣,大娘給你看著,有合適的你再見見,怎麼樣?”
林小滿好慘沒被自己的口水給嗆到,她還真沒想過關於這方面的事情,可她也明白吳春華是真心為她著想,想了想,才道“大娘,你也知道過去的事情我都忘記了,你說如果萬一我之前已經有物件了怎麼辦?”
這不是沒可能的事,畢竟快二十歲的姑娘了。
吳春華聽完林小滿這麼一說,忙道,“是大娘沒考慮太多,那就算了吧。”
見吳春華打消了想法,林小滿才算是鬆了一口氣。
第18章
中午飯,林志偉兩口子是過來一起吃的,林小芳非要挨著林小滿坐,這孩子會討好人的很,一會一個姑姑可稀罕你了,我要和你坐一起什麼的,惹得她媽楊珍都有點吃醋了,假裝生氣的說,“你那麼稀罕你小滿姑姑,你跟你姑姑一起去城裡吧。”
本以為這個可以嚇唬孩子,誰知道林小芳馬上答應,還拍著小手歡呼“好啊,我可以去城裡嘍。”她可是聽說了,城裡不光可多好吃的,還有漂亮的衣服和頭髮。最主要是跟對她可好的小滿姑姑一起去,能不興奮麼!
聞言的楊珍倒是被氣了個夠嗆,“你個死孩子,你還真想去啊!”
林小滿倒是挺高興的,她也挺喜歡林小芳的,而且城裡房子大,她一個人住總歸是有點寂寞。這麼一想,還真動了帶林小芳去城裡的心思。反正這孩子小,又不用上學,去她那裡住幾天也好,不過這個得先讓孩子的父母同意才行。好在也不著急,反正她還要在這裡住幾天,到時尋個機會說一聲就好。
這幾天林小滿的日子過得特別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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