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發現兇情(第1/2 頁)
(李朋一聽大喜。於是,王蘭花說出了一個地址。那是王家畈的一棟二層的小樓。那棟房子,被王蘭花偷偷買了下來。用作藏錢。)
(第二天,李朋去了王家畈的那棟小樓,發現那裡藏了三十七萬華幣。李朋拿走了全部的錢財。)
(第三天,李朋打電話到東廣,讓他的戰友回來。說是有一筆財等著他。)
(第十天,李朋的戰友王五來到了玉瓶。王五在東廣沒有工作,成為了爛仔,所以,李朋說出僱兇殺人之事,王五一口答應下來。兩人說好價錢,買兇費用二十萬,必須讓江山死。)
(第十五天,王五踩點,確認了行動的方案。)
(第二十天,王五以玉屏火車站的名義,通知江山,有一批裝置,將在今晚上運到玉屏火車站,請江山來火車站接貨。)
(江山不疑有假,因為剛好有向東運來的裝置到玉瓶,所以,江山借了一輛摩托車,趕往玉瓶。在大河鄉政府前面七里的一個上坡地,發生了事故。從坡上駛下來了一輛大卡車,直撞向江山。)
(摩托車被撞飛,江山也被撞飛。生死不明。)
(就在王五停下車來,去檢視撞遠的江山的死活時,縣警察局的一輛警車剛好去大河鄉辦事。發現出了事故,警察馬上喊話,並追捕王五。王五以為這是一個陷阱,便轉身就逃。)
(這一逃,讓警察反應過來,這不是交通事故,這是故意殺人。於是,警察追了上去。)
(王五不願束手就擒,掏出匕首,刺傷了兩個警察。最後,被警察抓住。)
(回到了警局,警察馬上對王五進行了審訊。審訊一天一夜後,王五撂了,承認自己是殺手,前來玉瓶的任務就是殺掉江山。)
(隨著王五的供認,警察抓捕了李朋。李朋供出了王蘭花。於是,這樁買兇殺人案告破。王五,李朋被判處死刑,王蘭花被判處二十年有期徒刑。)
(一年後,李朋在沙場農場服刑期間,組織越獄,被當場擊斃!)
“本次的人生劇本終結。”
看完了腦中的影像資料,江山莫名地感到了疼痛。
被大卡車撞了,竟然沒死。那是系統的保護。
但是,那種骨骼斷裂的痛苦,卻是江山感覺到的。
回過神來,看向那李朋的背影,江山決定,不能讓這件事發生。
小黃不知道江山的眼下情況,還在那叭啦叭啦地講著。
“棉花公司的大小頭頭,都抓光了。現在,換了一批新人來。你都不認識的人。”
江山看向辦公樓,問,“那些被抓的人的家屬,就沒有活動? ”
小黃將菸頭丟了,“怎麼沒有活動,天天有人跑警察局,送錢的,還有送女人的。就是縣社也出面了,想保那幾個人。但是,警察局不同意消案,說是上面關注的案子。看樣子,王蘭花,劉梅,桂芳是出不來了。聽說,她們每個人貪的錢,都在十 萬以上。”
“ 十萬塊?”
江山哼了一聲。
十萬塊?
李雙元的家中就搜出了兩百多萬,還有,王蘭花藏的私房錢。
這社會真是當官能發財。
就拿縣供銷社來說,下面有十五個鄉鎮級供銷社,幹部有上百人。
那些幹部能謀到位置,每人送的禮金,最少有三萬塊。
三萬塊以下,你就別上門。
這一項的收入,就是一百多萬。
還有,全縣的供銷社員工有一千多人。這中間,很多的人想調動工作,換一個好地方,或者是想進縣城和大鎮的供銷社上班。
那就得送禮。
一個人最少得兩千以上。
光這一項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