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48章 矛頭對準(第2/2 頁)
主動提供了舉證材料。”
“全力配合警方的調查,甚至還幫著警方破案!”
李東笑著說,“許總是什麼人,我當然清楚。”
“所以今天,我只是來找於兆龍瞭解情況的,跟華西集團無關,也跟許總無關。”
“只是正常的調查,畢竟於總曾經途經案發現場。”
“我想找他聊聊,看看他能不能為我們提供一些線索!”
杜瑤在一旁接話,“李警官,雖然我不想打斷您和許總之間的談話。”
“但是作為華西集團的首席律師,我還是要做我的本職工作。”
“我想請問,警方現在是有什麼證據能夠表明,高速公路上發生的武裝襲擊,跟我司的高管於兆龍先生有關麼?”
“既然警方想請我的當事人配合調查,總得拿出一個交代吧?”
“總不能警方懷疑誰,沒有任何理由,也不問青紅皂白,就可以直接上門拘傳吧?”
李東反問,“我在案發現場見過於兆龍,這個交代合理麼?”
杜瑤條理清楚的提出質疑,“三點。”
“第一,根據李警官剛才所說,案發現場不是密閉空間,而是高速公路。”
“在這種特定場合,車來車往,有人行經再正常不過。”
“雖然我無意替我的當事人進行開脫,但是事實確實如此。”
“於先生今天確實沒有來上班,而是出公差,今天一早就去了省城,處理一筆省城的業務。”
“這件事,集團的內部昨天就已經進行了報備,於總也不是臨時出行。”
“所以,我的當事人,有足夠的理由,有正常的理由,駕駛車輛行經案發地。”
“我相信,當時那條高速公路上,行經案發地的一定不只我當事人一個。”
“李警官為什麼就篤定,這件事一定跟我的當事人有關?”
“對於其他行經案發地的司機或者乘客,警方這邊有什麼處置嗎?”
“警方如果只憑這個,就對我的當事人用如此手段,我保留追究和上訴的權利!”
“第二,李警官是案發現場的目擊人,也是涉案警員。”
“現如今,李警官又親自帶隊前來偵破案件,並且對其他行經現場的目擊人進行傳喚。”
“我想,這並不合適吧,也不符合警方的辦案流程吧?”
“按照相關的規定,既然李警官是涉案警員,理應避嫌,不應該繼續參與這件案子的偵辦當中!”
“警方的操作如此不規範,是不是涉嫌濫用職權,違反警隊條例?同樣,我也保留追究和上訴的權利!”
“第三,李警官,經我個人的瞭解,您和我公司的於總,也就是我的當事人於兆龍先生。”
“你們兩個之間,發生過恩怨吧?”
一連三個反問,全都把矛頭對準李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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