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節 侍奉上師左右(第2/2 頁)
問,什麼都要嘗一嘗,在這短短的一天裡看到的東西,比以往任何時候都多,他喜歡世俗的生活,這給了他前所未有的體會。
魏十七倒了杯酒,一飲而盡,夾起一塊幹切羊肉塞進嘴裡,略嚼幾下吞下肚,長長舒了口氣。他已經很久沒吃到這麼實打實的大塊肉了,在流石峰無涯觀,他足不出戶,靠辟穀丹度日,喝茶,吃油杏子,嘴裡都快淡出鳥來了。
重明鳥也是第一次來到人類的城鎮,嚐到精心烹製的珍饈,目瞪口呆,差點連舌頭都吞下肚。她出生在鎮妖塔中,有幸被崑崙選中,鎮守接天嶺將近八百年,吃過野獸,吃過妖物,也吃過人,茹毛飲血的滋味,怎能與眼前的美味相比,她突然覺得,之前的日子都白活了,如果能留在這裡,過上個十年八年,她願意再為崑崙再鎮守接天嶺八百年!
一桌酒席翻了三次臺,菜餚流水也似地奉上來,直吃到夜闌人靜,大半都進了重明鳥肚中,三人在小二奉若神明的目光中走出酒樓,趁著月色往西泯江邊閒步。
魏十七教清明打水漂,指給他看畫舫,聽著悠揚的樂聲,給他講春節、元宵、頭牙、寒食、清明、端午、七夕、中元、中秋、重陽、冬至、臘八、尾牙、祭灶、除夕的種種盛況,清明豔羨不已,他決定留在潼麓鎮,住上一段日子。
魏十七租了一個小院落,把清明安頓下來,每天都能看到新鮮的東西,他樂此不疲,絕口不提回轉流石峰,這正中重明鳥的下懷。比起清明,重明鳥更期望這樣的日子能夠長久地持續下去,抱著期盼的心情,她對世俗的生活迅速熟悉起來,並在魏十七的唆使下,當了一回飛簷走壁的女飛賊,從鎮上最闊綽的富商家偷了價值萬金的黃白之物,鬧得雞飛狗跳,人心惶惶。
魏十七陪清明在潼麓鎮住了一個月,這才向他提出要去仙雲峰一趟,探望往日的同門。清明知道他放心不下秦貞,正好有重明鳥跟在身邊,使喚起來也順手,也不勉強,只是叫他自己當心,快去快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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