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請問你怎麼證明,我吃的東西,是你所說的證據?(第2/3 頁)
我們公道!”
此言一出,張益達再次起身,丟擲了一個問題。
“原告律師,你口口聲聲說...我吃了你們的證據...”
“那麼我想請問...”
“你怎麼證明,我吃的就是你所說的證據呢?”
此言一出,原告律師猛然一噎。
思索片刻後,原告律師提出了反證邏輯法。
“哪有人閒的沒事幹,吃合同啃電腦的?!”
“你明明就是在毀壞證據!”
“你這是在此地無銀三百兩!”
對此,張益達十分騷包的一甩劉海。
“呵呵呵...我想你誤會了。”
“我當時只是覺得有點餓,所以吃份合同墊墊肚子。”
“覺得還是沒吃飽,順手啃個電腦塞塞牙。”
“我這個人除了龍蝦吃不得,其他都能吃。”
“至於你說的什麼證據,我根本就聽不懂,完全不知道你在說什麼。”
“大不了我賠你幾張紙的錢,外加一臺電腦。”
“喏,這裡有一萬塊錢,我私人賠給你。”
轟!!!
這話一出,無論是陳山,還是陳山的律師,以及旁聽席上的張千,皆都瞪大了眼睛...
次奧踏馬的...
好好好,你這麼整是吧?
反觀法官,聽聞張益達的陳述之後,覺得非常有道理。
“從被告律師的闡述中,我無法斷定被告律師有毀壞證據的嫌疑。”
“他只是餓了,所以亂吃了一些東西。”
“這是合情合理合法的。”
“原告,除非你能拿出新的證據,證明被告律師吃的東西,就是你們所說的證據,否則...”
聽聞法官的闡述,原告律師憤憤的搖了搖頭。
“我無法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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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這句話,法官明白了。
他緩緩站起聲,隨後吼道:“全體起立!”
此聲一出,所有人都站了起來。
“我現在宣佈,案號XXXX,奇蹟責任有限公司涉嫌侵權征途責任有限公司專利一案,不予成立。”
“原告陳山,敗訴!”
“若是對這個判決結果又異議,請原告在三十日工作日內,提起上述。”
“閉庭!”
當庭宣佈完畢,法官拿著小錘子,在桌子上敲擊了一下。
發出砰的一聲脆響。
“耶!贏了贏了!”
“益達哥牛逼啊!!!”
“益達哥立大功了!!!”
剎那間,旁聽席上就坐的奇蹟公司員工,歡呼雀躍不已!
反觀張益達,他則是一甩劉海,十分裝逼的指著法庭裡的直播攝像頭。
“記住,我叫張益達,一個擁有百分百勝率的律師!”
眾人:......
至於陳山,他則是渾身癱軟在椅子上...
“完了...全完了...”
這時候,張千從旁聽席走了過來。
“咱們回去吧。”
聞言,陳山眼睛一瞪,惡狠狠的看著張千。
“你說,現在該咋弄?!”
“張千啊張千,你是來故意搞我的吧?”
“官司沒打贏,征途遊戲也被掐了!”
“我踏馬現在是要啥沒啥了!”
此言一出,張千也是恨鐵不成鋼的說著:
“踏馬的!怪我?!”
“昨天是誰裝逼,跟那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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