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1章 達成合作(第1/2 頁)
兩天後,猛士文化美利堅分司——猛士夢工廠正式掛牌,註冊地址就設在投資公司大樓,業務範圍比較廣泛,包含唱片製作與發行、影視製作與行(包括動畫音像)、以及電視節目、家庭影片娛樂、書籍、玩具和消費產品等等。
林小婉派過來的談判小組也到了,同時何大傻還給遠在柏林的陳嫁英打去電話,她也在百忙之中趕了過來,沒辦法,現在雯姐的通告真的是太多了,各種演出宣傳活動頒獎禮什麼的應接不暇!
對了,順帶再提一句,目前《狂熱》專輯已經在十七個國家的音樂榜單和銷售榜單中奪冠(據索尼統計的資料,目前總銷量已經突破了兩千萬張),並且持續了數週,由此可見,雯姐的光環現在有多大,幾乎每到一個國家都會受到粉絲們的狂熱追捧,那場面簡直不亞於巔峰時期的邁克了。
本來何大傻還想去探探班,可一看這情況還是算了吧,別再鬧出什麼國際緋聞,那樂子就大了。(跟拍的太多,幾乎沒有一點隱私可言。)
陳嫁英一到,立馬就和談判小組匯合,仔細商討一番過後,便和昆西公司展開了談判,最終經過不斷拉扯,三方意見達成一致,詞曲創作權歸創作者所有,這是著作權,無可厚非。
而錄音版權方面則根據收錄的原創作品數量而定,以十首歌為例,如果猛士這邊有五首的話,那就佔比50%,等於每一首歌佔比10%。
當然如果邁克和昆西也有相應原創作品的話(收歌和自己編寫),也將是同樣的待遇,至於後期的版權收益,除去邁克固定的25%錄音版權收益之外(世界頂級歌手的待遇),會再根據他有幾首原創作品而浮動增加,上限為50%。
而猛士和昆西就看各自的參與度了,這個會在專輯錄制完成後再具體分配,現在不過是把規則寫清楚。
音樂版權是一個極其複雜的專案,其中涉及到的東西很多,比如宣傳、生產、發行、商業授權等等,特別麻煩,所以一般合作前期只籤協議,規定一些製作過程各自應該享有的權利,而利益分配往往都會放在最後,就和現在的電影製作差不多,因為製作過程有太多不確定因素,比如裝置成本、場地成本以及人力成本(製作團隊的衣食住行及工資待遇等等),這些東西以後都算進總體的製作成本里面的。
初步協議達成以後,何大傻有兩個月的創作時間,因為後續還要編配、錄製、封裝生產,此外還要拍攝mV,整個製作週期差不多需要七八月,能給他兩個月的創時間已經是極限了,要知道邁克這張專輯已經拖了兩年之久,真的是不能再拖了,再拖下去沒準兒就特麼過氣了。
何大傻表示沒問題,說靈感他已經有了,目前只需要變現,應該用不了多長時間的。
其實他一晚上也用不了,甚至一兩個小時就可以完成,抄歌嘛,各種編配都是現成的,抄下來幾乎不用再進行二次修改,直接就可以進錄音棚的那種。
他說要時間只不過是找藉口去辦自己的事情,現在雯姐那邊也無法去探班了,那目前就剩下一個任務,收購一家炸雞店。
莫妮卡已經託業內人士打聽過了,目前肯塔基州有很多破產倒閉的快餐店,就連著名的可肯德基再經濟大蕭條的情況下,也被迫關了好幾家門店,沒辦法,通脹率太高,人們沒有能力消費,成本又降不下來,只能選擇關店。
在拿到資料以後,何大傻當即就拉著莫妮卡直奔法蘭克福市,當然是坐飛機啊,因為肯塔基州在東部,相距有三千多公里,要是開車過去,估計能把人累死。
經過幾個小時的飛行,兩人在法蘭克福機場現身,然後第一時間聯絡這邊的介紹人特雷達,這人是專門從事企業資產服務的,說白了就和中介一樣,房產中介倒騰的是房子,而特雷達所從事的就是資產評估與推薦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