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外傳(4)(第1/4 頁)
歷史再次重演。
莊嚴的法庭上,帕米擁有著充足的證據可以指證狗二的罪名,明顯定義為尋事滋事。
並且自己身後還有在場權益受損的店主,不過他們臉上各個有心事一樣。
“怎麼了嗎?大叔,是在害怕狗二的背後勢力嗎?沒關係的,我們的背後監察組會為我們挺身而出的,你們就放一百個心吧。”帕米自信的說道。
“嗯,是啊……可你一個小女孩,怎麼可能……”
“打住!”帕米打斷了他的發言,“我的父親是個優秀的律師,我肯定不會比他差哪去!”
“是……是嗎,哈哈…”
“況且,目擊證人也是我們認識的,現在物證、人證存在的情況下肯定能勝訴的,劉大叔,只要這場官司打贏了,以後可就沒人在市場上為所欲為了啊。”
隨後目擊者跟他們告了別,被工作人員帶到了另一間房間整理證據。
法庭上。
雙方入場就坐。
帕米由於年齡未滿,就坐於觀席。
“等等!那個人是……!”
帕米沒有看錯,狗二請來的律師,正是報紙上看到的張律。
“這人居然幫那個雜種辯護,果然就不是什麼好人啊!”
隨著法槌的落下,審判就此開始。
老劉這邊的律師拿出一組現場拍攝的照片。
“法官先生請看,照片裡明明是狗二尋事滋事,對店家攤位進行無差別胡作非為……”
“哦,確實,請問被告有什麼補充的嗎?”
狗二坐在椅子上一副勝券在握,一旁的張律不慌不忙的拿出袋子裡所謂的證據。
“法官先生,他們手中的證據,或許顛倒是非了,而我手中或許才具有真實性。”
張律照片上,狗二和他的兩個小弟被群眾圍在中央,雙方手持防身武器警惕著。
“我認為,狗二和另外二人行為存屬正當防衛,照片上可以清晰看到,三人被群眾團團圍在中央,無法突圍,這種混亂的情況下,鬥毆是不可避免,肯定會牽扯到周圍攤位,原告提供的證據純屬於不可抗因素。”
“嗯……言之有理。”
“那請問,狗二先生為什麼會被群眾打,如果是單對單,那就是單純鬥毆,如果是群眾,難不道不應該是惹怒了群眾嗎?”
聽到鬥毆,張律乘勝追擊。
“群體鬥毆?那這個性質可就不一樣了。”
“不好,被抓住把柄了……”
席位上的帕米察覺到了不對。
“不能被對方牽著鼻子走啊……咦?”
原告律師請求目擊者出場。
“好,傳票目擊者。”
一位警官,緊張兮兮的來到法官面前。
附在他耳邊,說了幾句話,頓時法官先生也有些不敢相信。
法官組織下了語言,遺憾的告訴原告方。
“目擊者,在房間裡自殺了。”
“什……什麼?!”
帕米聽到這則訊息,意識到這場庭審,與當年父親面對的敵人極為相似。
目擊者沒有理由自殺,是他殺,偽裝成他殺的自殺。
帕米推斷,與狗二有很大的關係。
死者房間外擠滿了人。
作為目擊者的死者,頭靠在牆上活活撞死。
“這不可能!監控!我們需要監控!”原告律師說道。
“房間內,根本沒設定監控……”
“難道就沒人知道目擊證人死前……”
“請等一下。”一位年輕的司法人員當著眾人面舉起手,緊張的說道:“我當時在房間內,跟死者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