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幽秘奇事(第1/2 頁)
在烏魯木齊,有個名叫方桂的年輕人,他是流人之子。一日,他在山中牧馬,忽然間,一匹馬脫韁逸去。方桂趕忙躡蹤前往尋覓,待他越過山嶺,隱隱約約聽到一陣極為淒厲的嘶鳴聲。他順著聲音的方向尋至一幽谷之中,眼前的景象讓他大驚失色。只見數只模樣怪異的生物,似人又似獸,周身覆蓋著如古松般的鱗癋,頭髮蓬蓬然好似羽葆,雙目眼珠突出,顏色純白,宛如鑲嵌著兩顆雞卵。這些怪物正共同按住那匹馬,生齧其肉。
幸得牧人多有攜帶火銃以防不測的習慣,方桂生性本就頑劣大膽,此刻見此情形,也不畏懼。他迅速爬上樹,端起火銃便向那群怪物射去。隨著銃聲響起,怪物們受驚,紛紛逃竄入深林之中。方桂跳下樹來,只見那匹馬已被吃掉了半軀,血腥之氣瀰漫在山谷之中,讓人不寒而慄。此後,方桂再也未曾見過這些怪物,直至最後,也始終不知它們究竟是何種妖邪之物。
芮庶子鐵崖,家中有一座樓,長久以來,有狐仙居住其上。平日裡,這樓總是上著鎖。那狐仙偶爾會在夜間於廚房整治菜餚,若是家中在齋中宴客,家人也早已習以為常,見怪不怪了。這狐仙甚是靈慧,但凡家中有盜賊或是火燭之災,它皆能代替主人悉心呵護,如此這般,相安無事地度過了許多歲月。
後來,芮庶子將這宅子賣給了李學士廉衣。李學士一向不信妖妄之事,親自前往開啟檢視那座狐仙所居之樓。只見樓上三間屋子,潔淨得沒有一絲纖塵。中央有一片地方如席子般大小,上面鋪著木板,整齊得如同几榻一般,除此之外,再無其他異常之物。當時恰逢家中修築,李學士便命人將這座樓一併拆毀,使其狐仙無所憑依。在拆毀過程中,並未發生什麼怪異之事。然而,待到新樓剛剛落成,突然之間,烈焰四起,頃刻間,整座樓便化為烏有,連一寸椽木都未曾留下。可奇怪的是,相鄰的房屋皆是苫草所蓋,卻沒有一根草莖被火勢波及。眾人皆說,這定是狐仙所為,是它的報復。
劉少宗伯青垣聽聞此事後,說道:“此宅或許本就應當在這一日被焚燬。倘若天數不該被焚燬,狐仙又怎敢輕易縱火。”我卻對此持有異議,說道:“妖魅若是都能一一遵循科律,那上天便無需雷霆之誅了。王法禁止殺人,不敢殺人之人眾多,然而殺人抵罪之事亦時有發生。這其中的因果緣由,本就難以知曉。”
王少司寇蘭泉曾言,夢午塘在提學江南之時,官署後面有一座高阜。每至夜晚,常常可見奇異的光怪閃爍。聽聞是有一隻雉和一條蛇居住其上,因年深日久,皆已能化為魅。午塘年少氣盛,不肯相信這些妖異之事,便召集人手,帶著鍤畚等工具,決心要將這座高阜剷平。眾人心中皆有猶豫,遲遲不肯動手。午塘見眾人如此,不禁惱怒,正欲大聲督責之時,忽然一陣風起,一片席子飄來,蒙在了他的頭上。他急忙將席子撤去,卻又有一片席子飛來矇住了他。仔細一看,這些席子皆是署中涼蓬上的物件。午塘察覺到此事奇異非常,心中有所忌憚,於是便停止了這項工程。直至如今,那座高阜依然巋然存於原地。
老僕魏哲曾聽他父親講述過一件發生在順治初年的奇事。有一位書生,他家距離我家約有八九十里,可惜如今已忘卻其姓名。這位書生與其妻先後離世,過了三四年,他的妾室也去世了。
當時,他家有個傭工人,夜晚行路途中恰逢下雨,便宿於東嶽祠的廊下。那一夜,他似夢非夢之間,看到那位書生身負重枷,站立在庭前,其妻妾也伴隨在側。只見有一位神,衣冠服飾類似城隍,正恭敬地向嶽神稟報:“某生曾玷汙二人,此乃有罪;但他也曾救過二人的性命,此又有功,應當功罪相抵。”嶽神聽後,卻怫然大怒,說道:“那二人畏懼死亡,忍受恥辱,尚可饒恕。但此書生救二人,正是為了想要玷汙二人,只應治罪,怎能說功罪相抵?”言罷,便將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