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大難不死 背井離鄉(第1/3 頁)
關於宋江殺了閻婆惜逃離現場、跑回家中地窖躲藏、縣太低企圖嫁禍於唐牛、朱仝故意放走宋江等情況,讀過施耐庵先生《水滸傳》的,就都清楚了,不必贅述。
我們只說張文遠,背地裡攛掇閻婆繼續告狀,並給她想辦法出主意,直到宋江帶著弟弟宋清逃跑後不知去向,活不見人,死不見屍了,宋江的老爹被判賠付了一千二百兩白銀,他才給縣令留下一封辭職信,在一個月明星稀的夜裡,帶著閻婆母女和那個孩子離開了姑姑家,花大錢僱了縣裡最好的馬車,一路急行,歷經兩夜一天,來到泰山東南腳下一個叫東峪的小村子住了下來。
看著婆惜的傷一天天好起來、能正常活動了,張文遠就跟婆惜商量說:“這泰安州是大地方,離鄆城太近,倘若一旦被人發現你還活著,你我就會因誣陷欺詐被判死罪,母親也會被判刑,孩子也就成了孤兒。發即便不被官方發現,宋江在江湖上的狐朋狗友多得是,鄆城縣跟他關係鐵的人也多得是;還有,你原來在京城、陽穀和鄆城都待過,認識你的人也很多,萬一哪天被宋江的這些朋友或者鐵哥們發現了咱們,豈不是大麻煩?所以咱不能在這裡常住,還得去更遠更偏僻的地方。可咱不能繼續帶著這孩子。”
婆惜不解且生氣地問:“為啥不能帶他?才三個月大的孩子,沒了娘不得餓死?”
孩子是孃的心頭肉。婆惜如此問,完全在張文遠的預料之中。張文遠看著婆惜和那孩子,十分冷靜且堅定地說道:“就因他是宋江的兒子,是宋江的根。宋江都能殺你,若不是我和你娘發現得早,你早已陰陽兩隔了。俗話說,斬草要除根。按說,這孩子不能要。可我知道你和你娘都不捨得。既然都不捨得,咱們可以不除這個根,但也不能再帶著他。如果繼續帶著他,等他長大了,不管何時,只要他知道了自己的身世,他還不得替他爹向咱討債索命?咱們現在離開他,在他的記憶中沒有咱的影子,也沒有任何概念,即使他長大後知道了自己的身世,他也找不到咱;再說就算萬一天意讓他跟咱迎面碰到了,他也不認得不知道。那樣,咱就永遠是安全的。”
婆惜卻說:“他一出生就沒見過姓宋的,姓宋的也不知道有這個孩子。我和俺娘都還沒給他說。原想著,等孩子生了再告訴他的,哪想到會出這檔子事?就當是咱倆的孩子,只要咱自己不說,誰能知道?他才這麼小,你把他丟下,還不就是不想讓他活?”
張文遠冷笑了一下,用一種從沒有過的眼神瞅了婆惜一眼, 說道:“你沒給姓宋的說,他生下來也沒見過宋家人,就能保證他一輩子都不知道自己的身世?你想想吧,等他長大了,一看自己的長相,再看看我,他能不尋思?若再讓別人一點撥,他能不琢磨?再說,這血脈傳承,有一種你無法想像的強大力量。要不,為何有些從沒見過面的父子,第一次見面就有一種特殊的感覺,很容易就能相認?所以啊,你那想法太簡單太幼稚了。正因此,不能讓他再跟你在一起。絕對不能。”
“那你想咋個辦法?”婆惜大瞪著兩眼,十分期待且不安地問道。
“你要想平安地過下去,唯一的辦法,就是離開他,你們母子必須分開,並且離得越遠越好。雖然這樣對你來說有點殘酷,可這也是沒有辦法的辦法。現在解決,比等他大了再解決要容易得多。這種事越拖越難辦,越拖越危險。你要想保命,要想長久的幸福生活,你就必須痛下決心與他分開。”
張文遠義正辭嚴,完全站在婆惜的角度說話,這令婆惜既覺得無話可說,又更加感激張文遠。可孩子是自己身上掉下的肉,每當她給他餵奶,或抱著他拍打著他,仔細地端詳他的時候,就覺得那眉眼那嘴巴,都不像那個天殺的宋江,都像自己。孩子的出生,本就夠慘的;可現在還不滿三個月就要母子分離,讓她如何能捨得!可想想文遠說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