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0四章 水落石出(第1/3 頁)
李智雲擺了擺手,讓張正稍安毋躁,然後道:“趙長林,看來,本王不把證據都擺出來,你是不會老實認罪的。那好吧,就讓本王從頭說起吧。”李智雲清了清嗓子,道:“十幾天前,本王來到邠州,在酒肆中聽說,城外樓員外一家被殺,財產被搶,本王便去了新平縣衙,找到了王縣令,讓王縣令陪同本王去了現場。現場除了樓家九口的屍首外,還發現了兩把帶血的鋼刀和一面印有“梁”字的三角旗,現在看來,那面印有“梁”字的旗幟,不過是兇徒的障眼法,目的是讓人認為樓家血案是遠道而來的強盜所為。”
“據樓家莊里正辨認,樓家除了被殺的九口外,還有一位名叫柳姑的婢女下落不明,而這位婢女無疑是破獲此案的關鍵。就在王縣令對婢女畫影圖形,並派人四處搜尋她而一無所獲之時,楚王府司馬張正在市集中抓獲了一名盜賊,並意外地從他身上搜到了一隻銀鐲子,而這隻銀鐲與參軍蔡虎在樓家丫環房中撿到的銀鐲一模一樣。顯然,那名婢女在離開樓家時,由於行色匆忙,將一隻銀鐲遺落在床下,她帶著另一隻銀鐲逃離了樓家。據盜賊鄭山供認,他的那隻銀鐲是在翠屏山尼姑庵中偷來的。於是,本王與王縣令帶人去尼姑庵中抓獲了柳姑,並在她住處的暗室中發現了供奉樓家九口的牌位,顯然,這個柳姑就是與盜賊裡應外合的‘內鬼’。然而,柳姑被抓後,拒不交代,並於當晚自縊身亡。”
“後來,本王重上翠屏山,從蓮心寺的庵主口中得知,她是因為行參軍孫奮所託,才收留了柳姑。本王下山後,找到了孫奮,可孫奮說他並不認識柳姑,只是因為上山進香時,碰巧看見柳姑欲跳崖自盡,一問之下,才知道她是因為尼姑庵不願收留,一時想不開才自尋短見。他只是因為同情,才幫柳姑向庵主說情的。孫奮所言並無破綻,但本王還是派蔡虎去州衙的架閣庫中查到孫奮的原籍,又派蔡虎去了孫奮的原藉永壽縣安平鄉清泉村,查到孫奮就是柳姑的親哥哥。蔡虎還打探到,孫奮的父親早年被同族人孫長衛所害,那年孫奮才十歲。幾年後,孫奮的伯父在家中擺酒設宴,孫長衛也在座,孫奮用一塊磚頭砸死了孫長衛,被官府抓獲,判處了極刑。當時,趙長林正好在永壽縣擔任縣令,正是由於他上下運作,才為孫奮洗脫了罪名。後來,他將孫奮留在身邊,當作心腹。現在看來,孫奮為了報當年救命之恩,才將妹妹柳姑從老家召來,並讓柳姑扮作婢女進入了樓家,打探到樓家藏寶的秘室。而柳姑被抓後,為了不牽扯出自己的親哥哥,選擇了自縊。”
“本王得知孫奮就是柳姑的親哥哥後,立即帶人去抓捕孫奮。然而,趙長林得知本王已經查到了孫奮的底細,搶先了一步,派呂四方以喝酒為名,毒死了孫奮。為了查明孫奮被毒殺的真相,本王又派人追查砒霜的來源,終於在離城十五里竹山鎮的一家藥鋪中,查到呂四方購買了砒霜。”李智雲說罷,轉身從旁邊一名衙役手中拿過幾張紙,展示給大家,“這是藥鋪的帳頁和掌櫃的證詞。”
接著,李智雲繼續道:“清查呂四方就是毒死孫奮的兇手後,本王帶人去抓捕呂四方。這一次,趙長林又搶在了前面,他用重金收買了一名刺客,殺死了呂四方。可是,令他沒有想到的是,本王趕到呂四方的住所時,他還有一口氣,並對本王說出了秋紅兩個字。一開始,本王還以為這是個人名,後來才知道,呂四方所說的,就是咱們現在所處的這座秋鴻別院。獲知秋鴻別院可能是藏匿贓物的地點後,張正帶人於夜間潛入別院,終於發現了樓家被劫的金銀財寶。”
“除掉了孫奮和呂四方後,趙長林一不做,二不休,又讓刺客殺死了看守兵器庫的刁大貴,李二和阮小七,並放火焚燒兵器庫,造成他們三人是因為失火被燒死的假象。趙長林認為,參與樓家血案的孫奮、呂四方和三名團兵都死了,樓家血案的真相也就永遠石沉大海了。可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