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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天後,我打算離開星洲。
曼莎拿著我首飾換的錢,幫我買到了回英格蘭的船票。
她拒絕了我一同回英格蘭的邀請。
“我覺得你說得有道理,我會給你寫信的,我是說找那些會寫字的人代筆。嗯…放心,如果找到了,我會在信封上畫一個紅色三角。”她比劃著,徒步送我去港口。
“嗯。如果有機會,我會來看你的。”我又看見幾個陌生男人想來找曼莎的麻煩了,於是將她的手握起。
她有些不好意思,想抽出手卻沒成功:“咳咳…你在船上睡一晚,明天凌晨就啟航。”
我點點頭,登船的前一刻才鬆開手。
她朝我擺擺手,一副輕鬆的模樣讓我去船艙。
我不忍看她,也只能繼續向前。
“安妮——”
不顧旁人目光,她站在碼頭大聲呼喊:“你相信我嗎——”
我轉過身,更不會留意夾板上人們的看法,也朝她喊:“相信——”
曼莎似乎對我的反應很驚訝,她怔了怔,笑出眼淚來:“我會救你的!我一定能救你——”
那晚,我幾乎徹夜未眠。
我未曾料到,十年後的今日,自己還能如此篤定某件事。
聽著生生不息的海浪聲,我合上雙眼:“姐姐,我相信她。她會成功的。”
不,她已經成功了。
她救了我。
而我,我也已經離不開她了。
次日,我下定決心回去找她。我想帶她回英格蘭,不論她是否願意。
可遍尋多個我們經常居住地小旅店,並未發現她的蹤跡。
我找上了她口中曾經提到過的俱樂部,卻仍是無果。
我在擔憂與驚慌中度過了一日又一日。
直到,一張報紙刊登了兩起兇案。
“口紅……”我幾乎要暈過去,強忍著又重新讀了一遍。
是曼莎,這個人……是曼莎沒錯。
我幾乎忘記了呼吸,一度喘不過氣,最後最後,才看清其他詞語。
“丟手絹……”
我念著這個詞,唸了無數遍。我在大街上又哭又笑,跌跌撞撞不知身在何處。
在小巷看清男人的臉時,我險些愣在原地。
丟手絹者,這個殺我親人與摯友的兇手,長相多麼熟悉。
他似乎也認出了我,一把奪過我手中的匕首,陰笑著:“十年不見,小妹妹。這次又是來救誰的?”
那一刻,記憶轟然倒塌。
——“不,我是來救人的。”
——“哦,是嗎?”
——“千真萬確,只有我能救她。”
——“小妹妹,別愣著了,我們要趁雨變大之前去救人,否則就要淋溼了。”
我哭喊著撲上去,掐住他的脖頸。
他似乎享受這一切,就像當年引導我去教堂目睹那一切。
“咳咳……哈哈哈!哈哈哈哈遊戲到這裡吧小妹妹…趁雨變大之前,我必須立刻離開這裡。”男人輕輕鬆鬆拎起了我,提起匕首便刺來。
我咬破他的手,躲過了這一刀,又躲過諸多他追砍的動作。可沒一會兒,便被他重新抓住。
眼前刀刃寒光刺目,我卻幾乎提前溺死在磅礴大雨中。
徒然間,一隻手擋在了我面前。
身形欣長的青年拉著我躲開這一擊,自己的手背卻被劃出一條長長的血口。
男人被他一腳踢在左腿上,疼地後退,之後便覺不妙,一股腦沿著逼仄的暗巷向盡頭跑去。
我試圖要追,被青年攔下來。
“那艘船不存在。”他的嗓音低沉,冷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