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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光著腳就向著門口跑去。
他不是路任,柏安雅認錯人了。
柏安雅很奇怪,他都不認識他,柏安雅還大半夜跑到他房間裡來。
他要去和阿提克斯和小黑告狀。
臨到門口,路任正踮著腳去夠門把手,身後就再傳來柏安雅的聲音,“不用怕。”
他聲音中已經沒了之前的危險,更多幾分失落。
路任趴在門上回頭看去。
“我看你晚上沒吃飽,所以過來看看。”柏安雅從空間戒指中拿出一個拳頭大小的蛋放在床頭櫃上,然後轉身向著窗戶而去。
路任看向那蛋。
那是一種大陸很常見的家禽生下來的蛋,本身是灰色外殼,經過一系列的特殊醃製和烹飪後就會變成黑色。
它有個很好聽的名字,墨蛋。
墨蛋能儲存很長時間,因為其細膩的口感滷香的味道深受喜歡,是很多探險者必備的乾糧之一。
路任最早吃到,是他還沒認識柏安雅之前。
從酒館中醒來,撿到他的那個冒險小隊給他的兩個銀幣花完後,他不得不靠著給其他冒險小隊清理沾滿血肉的獸核、處理又髒又硬的鎧甲為生。
活很髒很累,一個星期得到的銀幣卻只有六個,兩個銀幣十個粗麵饃饃,他辛辛苦苦幹一個星期也就剛剛夠每頓吃上一個粗麵饃饃。
他努力幹,拼命幹,加班加點的拼命幹,才終於在半年後攢夠了五十銀幣。
他拿著那五十銀幣去鎮上他早就踩點好的一家武器鋪,買了一把據說只偶爾會失靈的劍。
他得加入探索隊,只有那樣才能賺到更多的錢,才不至於餓死。
買完劍去公會的路上,他抱著對未來美好的期望以及連續吃了半年粗麵饃饃的怨氣,一咬牙一狠心買了個墨蛋。
他沒熬到工會門口就迫不及待地吃了起來,細膩的蛋白,軟綿的蛋黃,滷香的味道,那一口他至今忘不了。
那之後很長一段時間裡他也後悔買了它。
他有了劍後,按照他的計劃他本來應該可以加入傭兵團探險隊,然而因為他在鎮上洗了半年獸核的原因,所有人都知道他不會魔法也不會劍術,根本沒人敢帶上他。
哪怕他放出話去生死由命。
隨著他每天守在工會門口坐吃山空,本來就不多的銀幣很快用光。
一個墨蛋就要兩個銀幣,而兩個銀幣足夠買十個饃饃,如果他沒買那墨蛋他就可以再多十個饃饃。
守到最後一個銀幣也換成饃饃,他都做好準備明天就把劍賣掉然後回去洗獸核鎧甲時,柏安雅就那麼出現了。
他穿著一身明顯不是普通人能穿得起的高階魔法袍,在所有人期待的目光下透過人群看向他,走向他,然後發出邀請。
路任第一反應就是柏安雅眼神不好。
第二反應就是不安和心虛,他什麼都不會,等柏安雅發現了肯定會生氣的,但他沒有如實告知,因為他真的很需要錢。
哪怕之後被踢出來也好,他真的很需要一個小隊。
組完隊,柏安雅把他帶去了鎮上最大的一家酒館,他要了兩間房,又讓店家送了食物上樓。
沒有外人的房間裡,他甚至都沒嚐出那些食物的味道,就狼吞虎嚥一口氣把自己撐到差點吐出來。
夜裡,他肚子痛了好久。
第二天,柏安雅給了他一袋子金幣,讓他去準備些乾糧。
看著那滿滿一袋子金燦燦的金幣時,路任大膽了一把,他偷偷在乾糧里加入了墨蛋。
每人每天一個,他足足買了六十個。
因為做了虧心事,出發後的前幾天他每到吃飯時間就總忍不住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