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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最終大魔王那天路任遲到了。
路任覺得那也不能全怪他,畢竟他那把劍可值五十多個銀幣,省一省都夠他五天的生活費了,而且身為最有希望打敗魔王勇者團的勇士之一,打魔王不帶武器也說不過去。
當然,不管是因為什麼他那天都確實遲到了,這一點他認。
他就是不明白,他不過就是回去拿了下劍,不過就是遲到了那麼一小會,事情為什麼就變成了那樣?
他到的時候,搶佔了大半個大陸為非作歹了足足五十年之久的最終大魔王已經躺在地上兩眼翻白——這沒什麼,畢竟他有著四個強到逆天的勇者同伴。
這一路下來他們的問題從來不是敵人太強。
打倒魔王是一件特別值得高興的事,而他的四位隊友也確實挺高興,他們高高興興地就抽起籤來。
路人反應過來的時候,手裡已經拿著那根最長的籤。
就是那根籤,成了他噩夢的。
他靠運氣抽籤成了他們西萊斯特帝國的王。
而自從成了西萊斯特帝國的王,他就瘋了,被他殿前那四位英勇無比的前勇者逼瘋了。
“叩叩。”
骨節修長勻稱的手指輕叩在桌面上,白髮齊腰,眸如白玉鑲著碎金,鼻樑高挺唇削薄,手指的主人宛如油畫中高貴優雅的王子。
可惜這個王子他是個控制狂。
還是個性/冷淡風的控制狂。
“認真寫。”
路任看向面前羽毛筆下狗爬似的字,殺人的心都有了,“……我是國王。”
“所以?”白玉碎金的眸微抬,它的主人同時翻動放在腿上的書。
“你見過哪個國王天天被自己的輔佐官關在書房寫字?”路任決定為自己據理力爭。
他真的不是這塊料。
“那你見過哪個國王連字都不會寫?”
路任冷哼一聲,這有什麼好稀奇,“照鏡子的時候。”
他每天都看見。
白玉碎金的眸垂下,不予搭理。
路任瞬間洩了氣,他趴回桌上繼續操著手裡的羽毛筆鬼畫符。
“坐直。”冰冷的聲音再次傳來。
路任心不甘情不願地坐直。
這該死的史書。
這該死的羽毛筆。
三分鐘不到,路任再趴了下去。
路任發誓,那天他絕對看見他那四個好隊友偷偷把籤藏在背後撅了一截,他甚至都在簽上看見毛邊了,可不等他看清那四根籤就化作灰燼。
要說起來,那還是他面前這個大陸最強法師的傑作,只有他才能把一手禁術魔法使得如同呼吸一般簡單。
甚至燒個竹籤都要用禁術魔法。
路任下巴都快戳進牛皮紙裡時,柏安雅終於有了反應,“午飯之前抄完的話……”
一顆散發著淡淡柔光的水晶憑空出現在他修長白皙的指尖。
看見那水晶的瞬間,路任原本死氣沉沉的眼就亮了起來,他挺直胸脯,手裡的羽毛筆畫動得飛快。
如果他沒看錯的話,那好像是精靈族特有的聖之水晶。
只在精靈族聖地才能生長且千年才能長成一顆,僅一顆其魔力就足以支撐一個大型魔法,無數魔法師傾其所有都想要的存在。
只要有了它,只要把它賣掉,那他下半輩子就吃穿不愁了。
想象著未來的美好生活,路任如同打了雞血。
一個小時後,羊皮紙快被寫滿時,他終於把那本該死的史書抄完一頁。
路任期待地朝著桌子對面蹺著腿看著書的男人看去,“柏安雅……”
他知道的,柏安雅一直都是個說話算數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