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我過分嗎?(第1/3 頁)
京東市。
某個地下攝影基地裡。
一身奢侈品的張家姐妹,正不安地坐在角落的沙發上。
呆呆地看著一群工作人員搬運裝置,佈置現場。
刺眼的燈光,把這假教室照得透亮。
別說張娟娟了,就是張萌萌也知道。
這個場景,應該是一部青春偶像劇裡的,大學教室裡的,刻苦學習的正能量片段。
而她們被帶到這裡來,肯定不是來追星的。
對面沙發上,那個俊朗的翻譯官,正在滔滔不絕。
“兩位,要麼把合同簽了,要麼就還錢吧,一共410萬華夏幣!”
張娟娟聽到這個數字,猶如小野貓一般,瞬間炸起了毛。
“什麼!昨天才400萬,今天就多了10萬了?!”
翻譯官輕蔑一笑。
“二位的消費都是由我們社長買單的!”
“這屬於私人貸款服務,利率是合法的,歡迎二位去市廳查詢或者舉報!”
張娟娟啞口無言,垂下了頭。
她的心裡很清楚,自己和妹妹,被騙了!
也不能說騙吧。
頂級的美食,是她們自己點的,自己吃的。
頂級的奢侈品,是她們自己選的,包裝也是她們自己拆的。
昨天的巨星級別的頂級待遇,也是她們自己接受的。
半夜的兩位談心的牛郎,也是微醺的自己親手下單的。
假粉絲接機服務,管家服務,豪車服務,高檔酒店,也都是自己點了頭的。
只是有一點不對勁。
那就是,她們的潛意識裡都以為。
這一切的美好,是李堅強付了錢的,是專門用來招待她們的。
可是,天一亮。
當她們被豪車接到這裡來的時候。
那個翻譯官卻說,不認識什麼李堅強先生了。
他們的社長名叫,堅強七夜郎!
是二女自己聽錯了!
甚至這個前一天,還對她們點頭哈腰的俊朗翻譯官。
剛才翻臉之後,還要親自幫她們撥打治安局的電話。
不過嘛,提前說好了。
一旦治安員介入,錢必須馬上還。
賺錢的機會,也就是拍攝偶像劇的工作,會被取消,然後被其他新人替代。
她們自然也就失去了,成為偶像的機會了。
而還不出錢來嘛,那就坐牢!
還說在櫻花國,詐騙400萬華夏幣,也就是八千多萬日子幣,至少得判10年!
甚至華夏國的官方,也沒有權利引渡她們回國。
畢竟這是屬於嚴重的經濟犯罪!
張娟娟面如死灰,張萌萌呢,更是涕淚橫流。
她沒有想到,與自己曖昧不清的李堅強,真的會翻臉無情。
因為電話至今沒有打通,資訊也沒有回覆一條。
而那些陸續進入現場的,身著校服的群眾演員們。
讓張萌萌感到噁心至極,而又不寒而慄。
在她的認知裡。
所謂青春偶像劇,至少得在大學校園裡拍攝吧?
群演至少得是真的大學生吧!
這演員陣容拍出來的偶像劇,一定會被家鄉的熟人恥笑吧!
這踏馬比當初的蕭辰,要直播自己,還要更加可怕!
想到這裡,張萌萌竟然沒有去憎恨李堅強。
反而是恨起張娟娟來了。
她認為要不是因為姐姐,她的前姐夫不會如此對她。
說不定,如果他們和平離婚,或者乾脆不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