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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有反清復明勢力的挑撥,也鬧不出多大陣仗。
話題結束,午飯繼續,四阿哥啃過豬蹄,又啃玉米。
他在暢春園吃過玉米,不管是煮著吃,磨碎了貼餅子,還是做窩頭或者熬粥,都粗糙得難以下嚥。
就算是用玉米渣熬粥,吃到嘴裡沒有香味也就罷了,每喝一口還得抻長脖子才能嚥下。
可與豬蹄一起燉過的玉米,又香又糯,自帶的甜味和豬蹄的鹹香水乳交融,比暢春園御膳房做出來的好吃多了。
四阿哥自以為學到了玉米的新吃法,打算回宮之後自己試著做一回。
吃過午飯,四阿哥讓姜舒月帶他到後院看看。
站在地頭,眼前一片鬱鬱蔥蔥,心情都莫名變好了。
姜舒月讓立夏拿來小揹簍,輕輕背上,轉頭對四阿哥說:“玉米可以煮著吃了,四公子要不要親自下地採摘,拿一些回去?”
想起剛剛吃過的豬蹄燉玉米,四阿哥點頭,當先走到玉米地不算熟練地掰下一根玉米,扔進姜舒月揹著的小揹簍。
姜舒月只覺背後一沉,就笑吟吟跟上去,自己並不動手,只看著對方掰。
才掰了幾根玉米,小揹簍就換到了四阿哥背上。
倒是個知道疼人的,姜舒月對四阿哥的表現非常滿意,也對一年之後的契約婚姻有了些憧憬。
掰了二十幾根玉米,四阿哥帶著姜舒月走出玉米地,瞧見她白皙的手背上有被玉米葉子刮出的紅痕,不禁蹙眉。
“以後這種粗活,讓下人做。”說完對方,再看自己,堂堂皇子被人忽悠成了農夫,說出去也是夠荒唐的。
姜舒月笑著糾正他:“讓別人摘,哪有自己採摘好玩。”
後世非常流行採摘,不僅要自己驅車去果園或蔬菜大棚,採摘之後的菜果還要自己花錢買回去。
售價比超市都高。
主要圖個新鮮,還有采摘的樂趣。
至於手背上的刮痕,姜舒月壓根兒沒注意到。穿越前她經常活躍在各種農學基地,凡事喜歡親力親為,更嚴重的傷都受過,這點剮蹭又算什麼。
四阿哥定定看了她一眼:“你似乎很喜歡種地。”
這回姜舒月沒藏著掖著:“左莊頭說我天生會種地,我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但我確實喜歡。一分耕耘一分收穫,土地永遠不會辜負勤勞肯幹的人。”
見四周無人,站在田埂上仰頭看他,眼巴巴地:“所以成親之後,我還能種地嗎?”
“你也說了,八字還沒一撇呢,害不害臊?”四阿哥耳根發熱,撇下她,獨自揹著玉米朝灶屋走去。
姜舒月:她喜歡種地,光明正大,有什麼可害臊的?
屁顛屁顛追上去,又提議:“前院的辣椒、韭菜和番茄大豐收,要不要也去摘點兒?”
不管怎麼說,先在婚前把興趣培養好,婚後才有繼續種地的可能。
四阿哥將揹簍扔給長命,長命張大嘴巴:主子爺下地幹活了?
除了每年的二月二,眾皇子跟著皇上扶犁下地,四阿哥很少對農事上心。
長命張著嘴巴接過揹簍,聽主子爺吩咐:“把玉米裝好,帶回去,將揹簍騰出來,我還要用。”
跟著皇上春耕也還好,天氣不算熱。這大夏天的,四阿哥額上全是汗,還想幹啥?
將玉米收好,就見主子爺跟著舒月姑娘鑽進了菜園,又是辣椒、又是番茄,就連韭菜都親自割了半畦。
長命:主子爺不是想去戶部行走嗎,怎麼看著越來越往工部靠了?
朝廷六部沒有農部,農事本來歸戶部管,可戶部只管田地和賦稅都要忙不過來了,根本沒時間發展農桑。
而皇上又格外重視,便將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