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5章 錦衣出巡!「小閻王」一言號令九堂(第1/4 頁)
錦衣出巡!「小閻王」一言號令九堂
正堂內,趙都安捏著信紙,做沉思狀。
不同於馮舉三人擔憂恐懼,懷疑他是否會予以幫助。
看到信函的瞬間,趙都安便決定施以援手。
問題是,如何做?
直接「點齊兵馬」,以馮舉為證人,逮捕夏江侯?
這個選項最爽利痛快,但可行性太低。
前世影視劇小說中,類似「東西廠」,「錦衣衛」一類的機構,動輒打著「皇權特許,先斬後奏」的旗號,肆意抓捕,無法無天。
但趙都安翻看史料後,才發覺存在藝術加工成分。
詔衙能否繞過三法司,直接逮人?可以。
但前提,是「皇帝下令」,即是說,倘若女帝現在下達一封旨意給馬閻,要他逮捕某人,或查某件大案。
那詔衙官差的權力會立即膨脹,展現出暴力機器的風采。
非法凌虐,肆意誅殺,羅織罪名,扣帽子,搞株連……能想到的骯髒手段,無所不用其極。
相當於套上了一個有時限的「狂暴」buff。
但若沒有皇帝下令,正常查案過程中,想要逮人,遵照祖制,須經過一套程式:
主官須先開「駕貼」,類似拘捕令,而後將駕貼呈送刑部給事中衙門,予以「批籤」。
倘若給事中駁回,便無法執行。
去外地辦案抓人,更加麻煩,還要走一道司禮監的印信。
多個衙門同時批籤,走城門還有驗證關防。
這些舉措,都是為了限制這臺暴力機器,防止其失控。
大虞六百年國祚,對如何限制詔衙,已有成熟模式。
女帝登基後,為應對複雜格局,對詔衙予以一定程度鬆綁。
所以趙都安上次抓五十八名官員,只需自己開「拘捕令」即可,卻也動不了五品以上。
侯爵在勳貴中,也屬上層,抓捕須馬閻同意。
何況,以夏江侯「神章」境的武力,貿然去抓,也並不穩妥,最少也要其餘堂口配合。
……
「以便宜師兄的性格,不可能允許我,在並無實際證據。只憑馮舉一面之詞,去逮捕一個世襲侯爵。」趙都安對此有清晰的判斷。
馮舉的信中寫的明白。
夏江侯只派了一個小廝,來有意無意暗示傳達了這個意思。
但全程可都沒有落在紙面上,更無第三者旁聽。
這種事,都是「只可意會」,不可能留下證據。
就像當初,趙都安和馮舉在烏篷船上密謀,那段交談中,雙方也都互相謎語人。
所以,馮舉說夏江侯綁架?
如何證明?
「沒有證據,就沒法讓向來按規矩辦事,從不徇私的馬閻下場。」
趙都安搖頭:
「那直接入宮,稟告女帝?找貞寶幫忙?」
趙都安有自信,只要他去說,女帝肯定會下令解決此事。
不只可幫馮舉掙脫困境,女帝肯定還會出手,懲罰敲打夏江侯,乃至雲陽公主。
禁止兩人再找他麻煩。
「看似最簡單,且一勞永逸,但有兩個弊端!」
第一,找女帝解決,很可能耽擱時間,徐貞觀不可能親自出宮管這種事,必會委派他人。
還可能與那位「姑姑」陷入拉扯。
可馮舉的女兒被綁,最缺的恰恰就是時間!
且不說多耽擱一秒,其就多一份危險,夏江侯手底下的人,可未必守規矩。
單說這個年代的女子,最重視名節。
若失蹤超過一夜,哪怕最後救回來,但周圍人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