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招兵買馬(第1/2 頁)
醉花樓旋懸掛五年的招牌咯吱咯吱的被吊了下來,咯吱咯吱的一塊新的招牌被吊了上來,上面大書著——桃花庵。
這醉花樓的掌櫃要是扔到現代肯定是蹭流量的高手,當他把“桃花庵”這一大招牌掛上,又在門口栽下一棵樹冠碩大的桃樹,因為桃花已經謝了,他便又請了程奕書畫院下的女畫工們畫了一朵朵桃花剪下來粘到樹枝上。
路過的人不禁呦吼道:“桃花庵裡桃花仙,桃花仙人種桃樹。走,我們走進瞧一瞧。”
而當走進門的一瞬間便是改編自李科的《桃花朵朵開》的迎賓歌——我,在這裡兒等著你吃飯,看那桃花開......
至此,這改名換姓的醉花樓重煥生機,客流不斷,為此店掌櫃還給了李科這一最大功臣百分之五的分成。
......
“李大哥你既然已經考上畫院,怎麼還能隨意在這桃花庵喝酒聽曲?”
桌子是欄杆邊臨著街的,一轉眼便能將街上形形色色的路人看得清楚,而桌上則擺滿了各色香氣誘人的飯菜,時令的鮮魚和螃蟹,以及一隻焦黃流油的燒鴿和一盤白切鹽水鴨。
“小二,再篩一碗酒來給我這朋友。”李科一身青衫探奉吏衣袍,微笑著夾了一束菜送到對面一個乞丐碗裡。
他中午原本要去金明局點個卯,剛出小門,便一邁腳便絆在一個軟物上面,差點飛到幾米處那尿攤裡。
那軟物不是貓不是狗,而是個乞丐,他被李科絆醒後不像其他乞丐似的大發雷霆,而是低垂著頭嘴裡不斷說道:“對不住...對不住...我這就走。”寬大的衣袍下是一雙纖細生著瘡的腳晃盪著,那似乎能被風吹斷的脖子也在寬大的衣領裡晃盪著。
李科見著可憐,也頓時怒氣全消,忽然李科像是想到什麼似的,他走上前試探道:“希孟?”
兩個字如定身咒一般讓那乞丐停住。
李科又揀了一束菜放到對面去:“畫院那一套教不會學生真的畫畫,我寧可不學,也不願進去。”
王希孟從咀嚼的空隙中說道:“那你為什麼要考呢,不多此一舉。說實話,你的畫功自己開一家小畫館綽綽有餘了。”
“不是為了我,也是為了我。”李科說了一段莫名其妙的話,但對面的王希孟沉浸在食物中沒有刨根問底。
王希孟吐出一塊帶著血絲的骨頭:“我聽說,十年前書畫院還是李大哥的父母當著大東家,後來不知道什麼原因就易主給了李煥李東家,李大哥你是不是要為了重新奪回書畫院才考進去的?”
李科不置可否的笑了笑,對於自己的親爹孃當年的死因,他早就藉著童貫的權勢翻閱了知州衙門內的檔案,十多年前的“烏臺詩案杭州程奕書畫院李遠之案”的案卷早已積上一層薄灰,上面也留下幾灘不知名的液體。
從案卷上,李科得知,自己的父親李遠之仰慕著蘇軾,曾多次寫信寄給當時還在朝廷當官的蘇軾,當烏臺詩案案發後,官府從李遠之的書房搜出了三封蘇軾的書信,信中就有蘇軾的贈詩,詩中影射著朝廷而李遠之居然還作了批語。
此事一發,李遠之夫婦便被一同關入大牢裡,而最後的死因卻是簡單的四個字:畏罪自裁。
極為有理有據的案卷不僅在當時,在現在,也找不出任何毛病,十多年時間的洗刷,很多細節都消失殆盡,有關的人或已經忘記,或保持沉默不願透露。
但是張淳的話已經在李科心中紮下了一根刺,讓他渾身難受,卻拔不下來。
李科回過神來,喝了口酒道:“你伯父既然憎惡你繪畫,還把你鎖在房間不讓你出門,那你何苦再回去,我這邊倒是有一樣活路給你。”
王希孟終於舔完了最後一個盤子:“最好是用筆的活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