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傾家蕩產(上)(第1/3 頁)
那一大堆人圍著一箇中年男子,男子面前是一大堆的肉,他手裡面拿著個蒲扇,拍打著時不時叮在肉上的蒼蠅。
那男子一邊驅趕著蒼蠅,一邊吆喝:“賣肉賣肉,好吃的鹿肉便宜賣,不買就吃虧呵……”
可不管他怎麼賣力的吆喝,卻沒有一個人來買,那些人之所以圍觀,只是對傳說中的鹿肉感到好奇。而且看到一下子路邊出現堆積如同小山般的鹿肉,也是一樁奇事。
“鹿叔!”阿瑜上前喊了一聲。
那賣肉的中年男子一看阿瑜,趕緊別過臉去,不好意思與阿瑜對視。
要不是今天多看了一眼,阿瑜還真的不敢相信,眼前這個貌似屠夫的男子,竟然就是她以前認識的鹿叔。
以前的鹿叔,不說長得瀟灑風流,至少還精神爽朗、相貌堂堂。這才沒多久的功夫,頭上生出幾根白髮,眉間多了幾道皺紋,感覺鹿叔一下子就老了幾十歲。
有圍觀的人問一句:“老闆,你這鹿肉要賣三十文一斤?十五文賣不賣?”
鹿叔別過去的臉又扭回來,回答說:“不賣不賣,我這可是上好的鹿肉,賣你三十文一斤我都虧了。”
那人不甘心的說:“外面的豬肉十五文錢一斤還是蒼蠅不叮的。你這鹿肉再不賣掉,只怕十文錢一斤都沒人買。你若是十五文錢肯賣,我就給你約個十斤。”
鹿叔咬咬牙,苦苦猶豫一下,皺著眉頭說:“好吧,我賣!”
阿瑜不由驚訝,記得當初跟鹿叔籤合約的時候,鹿叔家的鹿肉明明是五十文錢一斤的。這才沒多久的功夫,那鹿肉價格竟然掉了這麼多。
不過,要說那肉可真不咋的。肉色帶著暗紅,還隱隱帶著點臭氣。
那人本來稱好了肉,正要付錢,旁邊又有好事者插嘴:“你這肉是自己吃,還是留著喂牲口?”
“當然是留著自己吃了。”
“那你可上大當了。這肉不新鮮,傻子都可以看出來。放著十五文的新鮮豬肉不買,買這不知道是什麼的壞肉,你還真是傻。”
那個稱肉的人被旁人這樣一說,竟打起了退堂鼔:“那你這肉我不要了,還不知道是不是鹿肉呢,而且就要壞了。”
鹿叔連連叫苦,“我這真的是鹿肉,看著是要壞,可是還沒壞呢,買回家還能吃。”
可那人說什麼都不肯要了。
鹿叔再怎樣央求,那人都不買了,旁人起著哄離開,圍觀的人也由開始的黑壓壓一片,變成三兩個人。
阿瑜看見鹿叔絕望的看著面前堆積如小山般的鹿肉,一張臉耷拉下來,臉色極其難看,眼裡都快掉下淚來。
“鹿叔,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你不是跟吳方合作嗎?怎麼還需要你親自來賣鹿肉?”阿瑜走上前,不解的問。
鹿叔一聽吳方的名字,立刻火氣上湧,“別跟我提這畜生,我差點被他害死!”
鹿叔這才跟阿瑜說起原委。
原來,當初吳方跟鹿叔鹿嬸合作後,就打算把鹿叔家所有的鹿皮買下來,做成鹿皮襖賣出去。
吳方自視聰明,可賣鹿皮的時機又沒有挑好。今年是暖冬,所有的皮子都滯銷,而且開春以來,需要鹿皮襖的人就更少。
成捆成捆的鹿皮賣不出去,做成鹿皮襖也沒人要,鹿叔犯了愁。
吳方又聯絡賣家買鹿茸,鹿茸倒是能賺幾個錢,但吳方這人又不學好。聽說鹿茸做成藥酒比光賣鹿茸賺錢,為了做出更多的鹿茸藥酒,吳方學會了偷工減料。
把原本是做一瓶藥酒的鹿茸,分成三份,泡成三瓶藥酒,加了一點亂七八糟的東西來代替。
本以為這事無人發覺,偏偏點兒背,有一個人買下這藥酒送給某位官員。這官員有位老丈人臥病在床,常年服食鹿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