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員書架
首頁 > 歷史軍事 > 穿越南宋小說 > 第65章 公務員考試

第65章 公務員考試(第3/3 頁)

目錄
最新歷史軍事小說: 從負債百萬到最強錦衣衛大明洪武朱標是咱好大哥貶我成平民,戰敗後求我原諒?穿越,逍遙王爺不逍遙權傾大秦:從成為假太監入宮開始三國我為尊劉大耳的春天開會神遊:書寫不一樣的三國人物袋子通古今:我助傾國女帝搞基建回到明末虐大清錚鋒改革大唐逍遙世子爺功高震主要殺我,兵臨城下你哭啥?為質三年你不管,我毒計反戈你後悔啥三國從獲得第一畝田開始華興傳奇槍火餘燼大唐:我真的沒想當皇帝穿越紅樓庶子,我靠科舉逆襲大秦:這秦二世的位子我坐定了!

管。”

林雨峰抖擻精神,答了下來。

汪綱和宋慈目光一對,汪綱繼續問道。

“林押司,何為“折杖法”,有何利弊?”

“回考官,《宋刑統》中,以脊杖、臀杖等輕刑,替代了笞、流、徒等重刑,一定程度上減輕了罪犯的痛苦,彰顯我朝“輕刑慎罰”之法,此為折杖法。”

林雨峰斟酌字句,跟著說了下去。

““杖殺”看似仁慈寬典,實際上受刑之人會更加痛苦,會被脊杖活活打死,並不能達到“輕刑”的目的。並不能算是善政。而且……

林雨峰的猶豫看在眼中,汪綱眉頭一皺。

“林雨峰,考官面前,有話直說。”

“是是是,小人這就直說。”

林雨峰不再藏拙,大膽說道。

“依據《唐律》,民間強盜謀財未遂,徒刑是二年,傷人者處以絞刑,害命者斬首。但我朝《宋刑統》上明文,只要搶劫錢財超過三貫錢者,一律死罪。《唐律》中規定,官吏貪贓者,十五匹絞刑,三十匹流放,五十匹及以上則斬首。而我朝《宋刑統》則對官員貪贓枉法模糊不清,甚至犯罪官員還可以再受重用。即便是陛下在《反貪律法》中所述,超過一萬貫被處以極刑,也是過輕。”

宋慈和汪綱都是輕輕點了點頭,看來這位江寧縣的押司,還是稱職。

《宋刑統》在量刑方面的一大特點,對貪贓枉法官員處罰過輕,對竊賊強盜處罰嚴苛,治吏嚴苛,治官輕描淡寫,以致於官員貪墨有恃無恐,官場腐敗亂象愈發嚴重。

宋慈和汪綱低聲耳語了幾句,宋慈這才正色說道:

“林押司,我們看過你的履歷,也對你明察暗訪,知道你為吏公正,從未收受賄賂。我和制置使相公會向陛下舉薦,讓你權任寧國縣縣丞,兼新成立的寧國鎮鎮長。你可願意?”

“寧國縣縣丞?寧國鎮鎮長?”

林雨峰瞪大了眼睛,小心臟撲通撲通跳了起來。

小小一個吏員,也能成為朝廷官員?

“林押司,難道你不願意嗎?”

宋慈輕聲問了起來。

“小人願意!多謝上官!”

林雨峰如夢初醒,趕緊站起身來,肅拜一禮。

“陛下最恨官員貪墨。記住了,為官一任,造福一方,切忌貪墨,切忌虐民。至於能不能升遷,就看你個人的所作所為了!”

汪綱一本正經叮囑了起來。

“下官謹記相公教誨!下官必不負陛下和相公所託!”

林雨峰又是鄭重一禮。

從今以後,他這個胥吏,也是堂堂的朝廷官員了。

一連三天的考試完畢,待到公榜張貼出來,有人垂頭喪氣,有人欣喜若狂,人生百態體現的淋漓盡致。

大多數胥吏都是透過考試,重新上崗,被納入了朝廷的保障體系之內。而且和官員們一樣,大多數胥吏都是異地上任,避免了公心私用,沆瀣一氣的弊端。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

目錄
明末從武昌開始崛起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