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 鹽鐵校尉(第2/2 頁)
等到成都平定後,任命王連為什邡縣縣令,後又轉任廣都縣,因為能力出眾,各縣治理非常優秀,是故升任司鹽校尉,負責鹽鐵事業的經營。
這鹽鐵校尉可是要職,而且油水豐厚,隨便扣一點牆角出來,都夠他王連十年的俸祿了。
也正是因為這個官職是個肥缺,他既不是外戚,又非劉備的元從親信,是故一直戰戰兢兢,生怕自己做得不好,引來非議。
“鹽鐵之重,不需贅言。”劉禪目視王連。
鹽鐵的開發和利用,歷來都是一個事關國計民生的戰略問題。
自周厲王起實行“專利”政策,即以國家名義壟斷山林川澤之利,不準國人進入謀生。
春秋時期,齊國魚鹽銅鐵資源豐富,管仲因地制宜,向齊桓公提出了“官山海”之策,即由國家對鹽、鐵等重要資源實施壟斷經營。
到了戰國時期,由於頻繁的兼併戰爭,各諸侯國在鹽業管理上出現鬆弛局面,造就了許多以鹽致富的商人,如魏國商人猗頓就因販賣河東池鹽發了大財。
到了漢代,漢武帝為籌集對匈奴作戰的軍需和應對財政睏乏,任命桑弘羊進行了一系列經濟改革,其中最主要的一項就是鹽鐵官營。
不過,鹽鐵官營政策,排斥打擊了民營商業,利權獨斷,背後的受益者是那些富商大賈、地方豪強。
這也是為何漢武帝隔一段時間就要割一波豪強韭菜的原因。
東漢光武帝劉秀以“柔道治天下”,廢除食鹽專賣法,任民製鹽,自由販運,官徵其稅,所以被稱作“就場徵稅制”。
而在益州,又因為爭霸需要,實行專賣制。
即在專賣中,鹽允許民制,相當於管仲之法:招募平民煮鹽,官府提供鐵鍋,鹽煮出來後,政府全部收購。
鐵由政府直接掌握生產過程,相當於商鞅之法:鐵礦的開採、冶煉和鐵器的鑄造,由官府指定犯罪之人做苦工,並徵發一部分民工從事生產和運輸;生產出來的鐵器歸官府所有,由官府運銷,任何人都不得私自制鐵。
不過益州的鹽場與濱海或是鹽湖鹽場不同。
益州的鹽場多為井鹽!
井鹽的開採難度,與那些鹽海鹽湖的難度不可同日而語。
“漢中大戰多日,府庫不盈,軍費耗資巨億,鹽鐵自古暴利,若是能夠增加鹽鐵產量,也算是一項開源之策。”
不想王連臉色卻是發白,說道:“公子怕是不知道井鹽的開採難度,要想增產,不僅需要人力物力,更是要選好鹽井,稍加不甚,便是竹籃打水一場空,徒增消耗。”
劉禪卻是頗有信心。
“我在古書中得一法,必能增產。”
古書尋找的增產之法?
雖然公子不是凡俗之輩,但作為臣子,有些話,不管是好聽還是不好聽,他都要說出來的!
“公子,此事,還請三思而後行!”
“明日,便隨我去蜀郡廣都鹽井,是騾子是馬,拉一拉就知道了!”
四川鹽井天下聞名,劉禪後世看新聞的時候,還真有看到其中的片段,加之他這段時間對益州鹽井的調研,讓他對增產官鹽很有信心!
作為一個文科生,手搓不了核彈就算了,搞點經濟建設難道不是自己的強項?
……
?月票??推薦票?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