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八十三章 規則內的那些活動(第1/3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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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與《毒品網路》的導演史蒂文?索德伯格的早餐約會,跟《臥虎藏龍》的兩位製片人李安和徐立功一起吃午餐,晚上約了《角鬥士》的導演雷德利?斯科特以及哈維?韋恩斯坦一起喝一杯,喝完之後如果興致不減,還可以找地方舉行狂歡派對。
這聽起來很夢幻的時間表,只不過是在頒獎季期間,一個奧斯卡核心評委的普通一天。
明星、美食、舒適的環境、愉悅的交談,這些只是奧斯卡公關活動中贏得選票的‘開場白’,有野心的片商們知道,這些投資是有意義的,因為獲得了學院和評委們的垂青,作品提名甚至贏得奧斯卡,都能帶來很大的經濟回報。
影片的重映,dvd的發售、再版,周邊的販賣,甚至是公司其他影片的投資,好像都成為了順理成章的事,這就是‘聲譽’效應。
為了維護奧斯卡這個品牌最基本的公平、公開、透明,電影藝術與科學學院明文規定不得賄選,也即不得向學院成員提供禮品來換取選票,不過,這種事向來是‘你有政策,我有對策’,狡猾且財大氣粗比如瑞恩這樣的製片方,總是能想方設法規避這項禁令。
按照學院的規定,報名參加奧斯卡的作品,必須向學院的評委會提交評審材料,而《角鬥士》除了必須的複製和dvd外,還包括如下物件,四本大開本畫冊——介紹影片方方面面——瑞恩親筆簽名的信,以及一個專門從荷蘭訂做的角鬥士版的盤子。
這些東西,基本上都遊走在禮品與贈品的邊緣,無疑會增添評委的好感。
瑞恩這邊做的還算是保守,《毒品網路》的製片方乾脆給一些評委郵寄了價值149美元的最新索尼播放器,內建電影原聲碟,一旦有人查詢,可爭辯說是瞭解電影相關資訊的工具,也沒壞了規矩。
不管是禮物還是贈品,雖然單個價值並不高,但群發數千位評委也是不小的花銷,再加上媒體的造勢經費,奧斯卡種子選手們‘自我宣傳’的成本,其實還是筆巨大的開銷。
瑞恩記得過去曾有統計,在頒獎季,獨立影片可能花數十萬美元進行公關,而一般大製片廠每部電影平均花費均在數百萬美元,而在競爭激烈且志在必得的情況下,製片方有時也會砸重金宣傳。
比如這一次,為了《角鬥士》,瑞恩乾脆砸下了上千萬美元的相關費用。
這些還算是比較正常的公關活動,瑞恩前世的最後幾年,奧斯卡幾乎就成了政治競選, 公關方遠遠不再滿足只宣傳自己,而是在為自己公關的同時,還利用媒體的言論,直接詆譭對手。
因為從事的職業的關係,瑞恩前世對這些有所瞭解,最典型的莫過於2010年的《拆彈部隊》,當時出任製片人的梅根?埃裡森,利用家族的影響力,不但在媒體上攻擊最大的競爭對手《阿凡達》,甚至寫信給部分學院成員,明言要求對方不要投票給《阿凡達》。
最後的事情證明,她當時的公關極其有效,《拆彈部隊》在奧斯卡上大獲全勝。
但是,這種明顯過火的公關行為,也帶來了一系列的惡果。
後來她投資的《獵殺本拉登》,在頒獎季開始時聲勢很旺,後期卻遭遇挫折,先是數十位核心層的學院成員,公開申明自己不喜歡該片以及不會給該片投票,後來連國會議員和中央情報局都摻合了進來,不僅發宣告指責影片描繪不實,還將就“是否存在洩密”發起調查。
最終,該片從前期大熱,到頒獎時僅收穫了一個技術獎項,可就在奧斯卡頒獎典禮的第二天,相關機構就取消了對該片的調查。
“奧斯卡像戰場一樣,要為自己造勢、要互相勾心鬥角,由開始至結束長達數個月的公關活動,如同總統選舉般拉票,令人身心疲累。”
這是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