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是女孩(第2/2 頁)
對孩子的那一刻,都美得發光。
周天握著她的手,低聲在她耳邊很真摯的細語:“孫七柒,嫁給我吧!”
……
動情於是非之間,忘卻在世界之中。
所有的顧慮,都不是我錯過你的理由。
……
寧可申請工作調離,去了另一家醫院。她走的那天周天正在給孫七柒辦出院,追了上去,問:“為什麼?”
“沒有為什麼啊,我的夢想也不是做這個職業啊!”
“那你當初……”
“因為我喜歡你啊!”
第一次,寧可不在扭扭捏捏,很是光明正大的說出了這些年的期予。
她說,曾經不敢說,是因為知曉周天並不喜歡她。就算她承認了這份歡喜和周天交往了,也是勞燕分飛,在一起不了多久的。還不如近水樓臺先得月,讓時間與陪伴去積累愛意。
“我為了心中的那個人跋山涉水的去愛,卻從來沒想過那個人,想不想要我為他跋山涉水。”
世上的所有日久生情,不過是自欺欺人。
轉身,頭也不回的揮了揮手。
……
孫七柒在和周天約好一起去民政局的那天,失蹤了。
雨下得很大,因為是冬季的尾聲,所以雪花融化比大雪紛紛的北方還要冷上許多。
周天在民政局外等了許久,直到天將黑民政局下班。她的電話還是打不通,她就像從未出現過一樣。這讓周天很慌張,抬著頭呆呆的望著陰暗的天空,久久不言。
回到家已是半夜,聽到孩子啼哭的聲音時,周天就像沙漠中失散的旅人找到了水源一樣。他興奮的衝了上去,就算黑暗中腳撞到了桌腳,他也顧不上疼痛的衝進房間裡。
然,並沒有。
房間裡的搖籃裡只放著啼哭的孩子,和一封信。
消失孫七柒留了一筆錢,她說希望周天能替孩子找個好人家,此生平平安安,勿要再相見。
最後的落筆,是她的一句對不起……
有人說:“一個人最慘的,並不是莫名其妙的被人給領上了一條迷路。而是當你背上孤獨拿上劍,決定要馬不停蹄一意孤行的時候,突然冒出一個人把你抱緊,說少年,我想和你分享這漫長的一生。你一激動,把劍給扔了馬烤了,一回頭,人沒了。”
周天從一個私人偵探那裡買到了一個地址,他看見孫七柒從一個大豪宅裡走了出來,她穿著漂亮的婚紗,上了一輛他這輩子都不可能買得起的豪車。
她很美,美的不像一個剛做完月子沒多久的女人。
新郎站在她身邊很般配,沒有電視劇那樣的劇情,是一個肥頭大耳啤酒肚的大叔。他很年輕,高大,舉手投足中,是和她般配的氣場。
他叫劉一澤,是周星星的親生父親……
——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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