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 新任務(第1/5 頁)
審訊室內,張鑫坐在那裡,整個人還處於呆滯狀態。
本來他都已經想好了,以後拿著這筆鉅款要做什麼了,要怎麼把自家的這個小工作室做大做強。
甚至還在喜悅的氣氛中沒有甦醒過來。
現在要面臨的竟是牢獄之災!
“姓名!”
很快,就見到兩個警員進來,一個人手裡拿著水杯,另外一個人手裡拿著記錄本。
拉開椅子,直接進入審訊過程。
“張鑫!”
“性別!”
張鑫也是頭進宮,聽到性別時,臉也直接拉了下來,無奈說著:“警官,這個還需要說嘛!”
“讓你說你就說,廢什麼話!”
警員一拍桌子,聲音也提高了幾個分貝。
大聲叫著,這是對待所有嫌疑人的手段。
都是為了以最快的速度,審問出他們想要的結果。
兩個警員近乎是同一時間,將目光落在張鑫身上!
聽到這話,張鑫也不敢再繼續犯渾,老老實實回答。
“男!”
“知不知道你犯了什麼事。”
警官繼續詢問了家庭住址,及其個人情況,轉而就直接進入了正題!
“警官,我冤枉啊!我就在網上釋出了一些言論,我沒犯罪啊!”
“你沒犯罪?難道是我們犯罪了嗎?”
警察的面色瞬間就不好看了!
好傢伙,今天來的這位,竟然還是一個法盲!
自己有沒有犯罪都不知道!
都已經到這裡了,竟然還在說自己沒有犯罪?
“小李,你給他普及一下造謠罪!”
那個審訊的警員放下了水杯。
掏出手機開始看其他幾個審訊室的訊息。
一般有這種多個嫌疑人的情況下,都是會分開審訊,然後再進行最後的整合。
“是!”記錄員應了一聲,然後就開始說著:“按照我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規定: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構成誹謗罪。具體為故意捏造並散佈虛構的事實,足以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
“具體情形,便認定為捏造事實誹謗他人。”
“1、捏造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在資訊網路上散佈,或者組織、指使人員在資訊網路上散佈的。”
“2、將資訊網路上涉及的原始資訊內容篡改為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在資訊網路上散佈、或者組織、指使人員在資訊網路上散佈的……”
“明知是捏造的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在資訊網路上散佈,情節惡劣的,以捏造實施誹謗他人論!”
旁邊的警員聽到後,也是滿意點了一下頭。
目光不由朝著張鑫看去。
就見張鑫的表情是青一陣紫一陣的。
他雖然是法盲,可也知道刑事案件的嚴重性!
他的眼睛當中都帶著不可置信。
只是發表言論,自己還犯罪了?
“現在知道了嗎?你犯罪了!”
警員歪著頭,看著張鑫,笑著說道:“你的幾個兄弟也在審訊過程,我勸你,如果知道什麼話的,還是抓緊時間說,沒準還能寬大處理!”
“對了,小李,你說了這麼多,怎麼也沒說一下,關於造謠事實最後是多少年的刑期呢?”
“我沒有說嗎?”小李同志一愣,尷尬的笑了一聲,也算是活躍了一下氣氛說道:“那是我忘記了。”
“一般情況下,情節嚴重的,將會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權利!”
小李又將處罰時間說了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