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節(第3/4 頁)
監控漏洞已經進去過兩次了,對他家的位置、開窗習慣和周圍地形都瞭解過了。所以我們進入小區後,按照既定的方案,小峰在下面當人梯,託了我一把,然後我攀登路燈杆從窗子進去了。當時為了怕被人看見,所以我倆都穿著雨衣。我上去以後,發現雨衣穿著很不方便,所以脫下來拿在手上。說老實話,我進去以後還是有點緊張。為了克服緊張,我用最快的速度找到了霍駿的臥室,這個時候他正四仰八叉地躺在床上打鼾。”
“接著說。”
莊解放喝了口水說:“我走到他身邊,他完全不知道。我就拿出褲帶上彆著的錘子準備下手,但是因為緊張,手還是很抖。另外一隻手上拿著的雨衣可能碰到了霍駿的臉,他轉了個身。這把我嚇了一跳,直接就把雨衣按在了他的臉上,然後反覆擊打他的頭部。看不見他的臉,我就沒那麼緊張了,所以很輕鬆地就把他殺死了。”
“然後呢?”
“當時我又害怕,又很累,所以很喘。在床邊坐了十幾分鍾,平靜了一下心情,思考了一下還要做什麼。我覺得我必須做出偽裝,讓警方以為是小偷乾的事情,這樣就不會查到我了。所以我把他家櫃子裡的東西都翻了出來。”
“你從他家裡拿了什麼嗎?”
“我只為報仇,不為劫財。”莊解放故作清高地說,“不過為了讓警察確信是小偷乾的,我把他的手提包拿走了。”
“直接走了嗎?”
“不是,我們在樓下的小樹林裡一直等到三點整,知道系統又重啟了,就趁這個時間跑出了小區。還好,並沒有被巡邏的保安發現。後來我們回到路口,騎著摩托車就走了。”
“好,你說的都是實話。”偵查員說,“不過,你還沒告訴我,你和霍駿有什麼深仇大恨,以至於讓你花了這麼多時間和精力去調查他,然後冒著生命危險去殺人?”
莊解放想了好久,最終還是和盤托出:“其實沒什麼深仇大恨,我只是在為民除害。一年前,我和我兒子騎摩托車的時候,和他的瑪莎拉蒂發生了一點刮擦。他惡狠狠地跳下車來看,其實他的車並沒有刮傷,我們也道歉了,可他向我兒子身上吐了口口水。”
“沒了?”
“沒了。”
“這算什麼仇恨?”
“士可殺,不可辱!”莊解放怒目圓瞪,“這種暴發戶、富二代,以為有錢就可以欺負人嗎?從那一天開始,我兒子就發誓要殺了他,我支援我的兒子。”
我們幾個在旁聽室裡聽得目瞪口呆。
“這……這算什麼事兒?”大寶說。
林濤愣了半天,緩緩搖頭,說:“所以,這是因為‘尊嚴’而殺人嗎?……人心也太複雜了吧?”
是啊。把自己所謂的尊嚴建立在剝奪別人生命的基礎上,這扭曲的自尊心,是怎麼滋長起來的呢?
第四案“屍變”
人們往往用至誠的外表和虔敬的行動,掩飾一顆魔鬼般的心。
——《v字仇殺隊》
1.
這都過了兩天了,我們似乎還沒有緩過神來。一個簡簡單單的侮辱性動作,居然引發了一起命案。僅僅是吐了口口水,就讓自己喪了命。
而且,兇手還是經過了整整一年的預謀和策劃,在經過縝密的調查之後才動的手,這簡直讓人不敢想象。
人活在社會當中,哪有不得罪人的?如果一次無意的得罪,都能引發這樣的後果,那這樣的世界還能讓人安心生存嗎?整整兩天時間裡,我們都在唏噓不已。
但糟心的事情還沒結束,這兩天,我們又處理了這麼一起事件。
事情發生在龍東縣,是一起非正常死亡事件,一個三十歲的病人從自己所住的縣醫院病房墜樓身亡。家屬在得知這一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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